谢家集区天星大药房蔡新路店(熙城西门店)拒绝使用医保卡

信件详细信息
信件编号: 20200506001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姓名: 邢**** 来信时间: 2020-05-06 16:03
来信标题: 谢家集区天星大药房蔡新路店(熙城西门店)拒绝使用医保卡
来信内容: 以下这是上次的投诉以及回复内容 “来信内容: 本人与4月18日下午去天星大药房蔡新路店(熙城小区西门店)购买口罩(1元/片)时,药房拒绝使用淮南市医保卡消费,理由为口罩价格便宜,利润低,不可以在店内使用医保卡消费。 姓名: ****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谢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0-04-23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接到投诉后,我局立刻安排辖区内执法人员前往天星大药房进行调查。经查,该药房销售有医用口罩及民用防尘口罩。医用口罩属于医疗器械,可以在该药房使用医保卡进行购买,民用防尘口罩(售价为1元/片)不属于医疗器械,不能使用医保卡购买。” 但是经过查询,天星大药房的营业执照范围为: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非处方药零售,I类医疗器械、II类医疗器械的销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保健食品、化妆品的销售,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药店是否可以超越营业范围营业进行民用防尘口罩(劳保用品)的销售?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谢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0-05-08 15:58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前往药店调查,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整改,并监督药店下架非医用一次性口罩,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告知其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前不得销售此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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