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江济淮工程青苗费问题
信件详细信息
信件编号: | 20200921002 |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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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李**** | 来信时间: | 2020-09-21 16:35 |
来信标题: | 引江济淮工程青苗费问题 | ||
来信内容: | 引江济淮工程征用了我们村土地。村长说国家文件中,2820年上半年青苗费应该给土地实际种植者。首先,我们的土地给同村熟人耕种,完全免费,无任何利益关系。其次,工程并没有耽误夏季收割,他们也不存在损失。我觉得不合理,想咨询下工作人员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谢家集区发改委
   答复时间:2020-09-22 16:53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经调查了解,反映问题的当事人李媛媛家的土地,因家中无人耕种,为避免抛荒,将土地无偿给邻居耕种。恰巧这块土地在此次引江济淮项目临时用地范围内,引江济淮项目将临时用地范围内的地面附属物及青苗费用,付给了此地块的实际耕种人。因工程施工的时间节点正好赶在午季农作物收割,当事人李媛媛觉得实际耕种人没有任何损失,应该将该地块青苗补偿给自己。引江办工作人员也对当事人李媛媛提出的问题给了解答,让她和实际耕种人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李媛媛也表示同意。已建议他们协商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