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经2019年9月27日谢家集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
李旭东同志为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任命:
葛新亮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此通知
谢家集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