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谢家集区“四上”企业统计补助办法(暂行)
一、决策背景及依据
“四上”企业是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联网直报的源头和基础,更是评价地方经济发展的主要依据。故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我区经济发展水平,鼓励辖区内更多企业申报“四上”企业,着力做大做强企业规模,有效提升全区经济总量。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区统计局会同有关单位,牵头起草了《谢家集区“四上”企业统计补助办法》(暂行),初稿形成后,进行了讨论修改,报区司法局同意后,以谢府办〔2017〕12号文件印发。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全区“四上”企业统计工作,鼓励辖区内更多准规企业申报“四上”企业,强化统计数据上报过程监督管理。
五、主要任务
一是进一步强化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应当进入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单位进行管理。
六、创新举措
一是实行动态管理。除建筑业不受开业时间限制外,工业、商贸、服务业当年新开业的“四上”企业可以每月进行申报,以前年度注册的企业每年年底进行申报(具体时间根据国家要求另行通知),“四上”企业认定以国家统计局批复为准。二是明确补助用途。规定补助资金中的2400元(每月200元)作为统计人员补助,切实激励企业统计人员工作热情。三是定期考核。区“四上”企业统计补助资金归口由区业务主管部门分别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对符合发放条件的企业开展考核,确保补助资金有序发放。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将从2个方面贯彻落实《补助办法》。
一是明确职责。在文件印发的同时,围绕《补助办法》将企业统计工作任务分解到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园区,压实责任,确保补助资金落到实处。推动各部门研究完善相关政策,着力破解工作落实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努力形成落实《补助办法》工作合力。
二是加强督导。建立《补助办法》落实的工作交流和任务督导机制,周密安排部署,定期调研企业统计工作进展,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政策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