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居老人承包地被占用 法援中心助力维权
近日,谢家集区法律援助中心成功办结一起因农村承包土地被占用而产生纠纷的案件。
2024年7月份,家住谢家集区孤堆回族乡杨岗村73岁的顾某某来到法援中心求助。在2015年,同村村民许某未经顾某某的同意,私自占用顾某某部分承包地,挖成鱼塘养鱼。顾某某发现承包地被许某占用,前去找许某理论,许某却置之不理。之后几年,顾某某多次向本地的村委会、乡政府反映土地被占用的问题,但一直没有解决。中心积极为顾某某审核办理,认为顾某某符合受理条件,决定对其提供法律援助并为其指派专业的律师承办案件。
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即约见顾某某沟通案情,制作谈话笔录,对案件的基本情况和顾某某的诉求有详细的了解。承办律师对案件分析后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其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本案中,许某未经顾某某的同意,私自占用顾某某的承包地,侵犯了顾某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顾某某要求许某赔偿其损失并将承包地恢复原状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相关规定,应得到法庭的支持。
承办律师准备好应诉材料后,依法向谢家集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为合理化解双方的矛盾,承办律师多次前往杨岗村村委会参与本案的调解工作。2024年10月28日,历经多次调解,在谢家集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顾某某和许某达成调解协议,许某自愿赔偿顾某某2600元并在限定期限内将占用的承包地恢复原状归还给顾某某。顾某某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多次感谢中心对其提供法律帮助。
谢家集区法律援助中心一直坚持应援尽援的原则,运用法律援助制度帮助弱者维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