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家集区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9])13号)和《淮南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淮教体[2019]21号)等文件精神,全面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统筹、健全机制。着力源头治理、过程公开、从严监管和严肃执纪。促进教育公平,净化教育生态,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推进全区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小学招生根据《谢家集区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片区划分方案》开展招生入学工作,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入学。初中招生根据初中学校办学规模和对口小学六年级学生数,均衡制定招生计划和推荐指标。
(二)坚持“公开透明、严格监管、违规必究”的原则。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三)坚持“统一、规范、公平”的原则。公办、民办学校要在规定的时间统一开展招生入学工作,不得提前招生。
三、工作重点
(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
1、小学阶段入学工作
(1)一年级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1日-3日。
(2)入学年龄原则上需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2013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学校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不鼓励不足龄儿童入学,不得超班额放宽年龄招收不足龄儿童。对于放宽年龄入学,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公告办法、流程和入学年龄的截至时间,并告知家长,以后学生在学籍变动(休学、复学、转学等)等方面将受到严格限制。
(3)新生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原则上应符合“两个一致”,即“入学儿童少年的户籍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登记地址一致”。
(4)符合以下情况的适龄儿童,可在实际居住地学区所属学校入学:出生时即随其父母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处的适龄儿童(户口无辖区外迁移、变动记录)。需提供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户口簿,同时提供由市房管局出具的其父母在本城区无房产的证明,经学校核实、公示无异议方可报名。
(5)一年级入学通知书由区招生办公室于7月中旬统一发放,各小学同时将新生名单向社会予以公示。
2、初中阶段入学工作
(1)七年级入学采取推荐、公示与录取相结合的方式。小学将推荐花名册报至区招生办公室,区招办审核汇总后,将新生名单和录取通知书发至相应中学,中学将新生名单进行公示。区教体局基教科从学籍管理系统直接导入新生信息,并以此做为“阳光分班”的基础数据。
(2)我区小升初学生申请调剂到外县区就读且符合条件的(有接收中学片区内的住房和户口),需接收学校出具接收证明,并由毕业学校和双方教体局盖章认定后(提交房产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复印件),方可停止该毕业生的推荐。
(3)外县区小升初学生申请到我区就读初中的,由家长持房产证、户口簿、小学毕业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区招生办公室登记,由招生办公室依据“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中学就读。
(4)适度调整相关学校小升初推荐比例,按照《淮南市201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淮教[2015]2号)的要求,积极推进初中招生入学的改革步伐,由多校划片逐步过渡到单校划片,确保到2021年之前完成过渡。
3、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入学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体局备案。
区教体局将深入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保障随迁子女入学
(1)全面落实《淮南市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教育管理办法》,做到“三个一样”,即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2)入学新生由家长持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务工或经商证明、租房证明等材料,于6月24-28日,到区招生办公室登记。区招生办公室根据其实际居住地,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家长持通知单到学校报名。
2、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及贫困家庭儿童
切实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贫困家庭儿童,特别是建档立卡的适龄儿童少年,要摸清底数和个案情况,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收义务教育。
3、落实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认真落实《关于印发〈谢家集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谢教[2017]4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和送教上门工作的通知》(谢教[2017]99号)要求,相关学校要针对残疾儿童学生,制定并落实“一人一案”。推进残疾儿童少年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采用 “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接受义务教育。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1、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入学。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
2、民办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组织学生入学,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学生入学,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者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3、适龄儿童少年可以选择民办学校入学。民办学校要根据免试入学的原则和批准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合理设置招生范围。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可采取摇号或电脑随机排位的方式确定入学名单。
(四)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
1、各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严禁虚设班级和人籍分离,确保“一生一籍、籍随人走”。加大学生电子学籍重要性的宣传力度,同时做好学籍管理系统的安全防护和信息保密工作。
2、规范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将家长填写的新生信息确认材料存档,作为学生纸质档案。对无身份证号码入学的学生材料按相关规定予以严格审核,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严格控制班额、校额
(1)认真落实《谢家集区消除大班额工作专项规划(2016-2020)》(谢府秘[2017]54号)要求,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数,一年级不超过45人/班,七年级不超过50人/班。
(2)参照《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有条件的学校可推行小班化教学。
(五)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
1、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淮府办[2018]22号)和《关于印发谢家集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控辍保学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谢教[2017]4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2、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加强对重点群体的监控,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要立即落实失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谢家集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谢家集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基教科,全面负责中小学招生监督管理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校要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特别是把涉及中小学招生政策变化中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宣传到每一个社区、每一个家庭、每一位家长。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和公告栏公示等形式,向社会和家长公布市、区招生政策和学校学区划分,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信息公开
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按照“六公开”(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方式、录取结果)的要求,区教体局将《谢家集区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学校要在规定的时间公示招生结果,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五、工作纪律
(一)压实主体责任
各中小学校长是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成立招生入学(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积极稳妥的做好招生入学及小升初推荐工作。
(二)明确“十项严禁”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超班额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强化责任追究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入学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在招生入学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设立信访电话:5676160(区教体局监察室)、2151519(区教体局基教科)。对于因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谢家集区2019年秋季小学招生计划
招生学校 |
计划 班级数 |
计划 新生数 |
招生学校 |
计划 班级数 |
计划 新生数 |
谢区一小 |
5 |
225 |
唐山镇 |
1 |
45 |
谢区二小(含新家园校区) |
8 |
360 |
李郢孜镇 |
4 |
180 |
谢区四小 |
6 |
270 |
杨公镇 |
9 |
405 |
谢区九小 |
4 |
160 |
孤堆学区 |
5 |
200 |
谢区十小 |
1 |
45 |
孙庙学区 |
5 |
200 |
谢区一中 小学部 |
5 |
225 |
英才中学 小学部 |
2 |
80 |
谢区六中 小学部 |
5 |
225 |
黄冈实验学校小学部 |
1 |
45 |
望峰岗镇 |
2 |
90 |
淮河中学 小学部 |
1 |
45 |
计划班级数合计 |
64 |
计划新生数合计 |
2850 |
谢家集区2019年秋季初中招生计划
招生学校 |
计划 班级数 |
计划 新生数 |
招生学校 |
计划 班级数 |
计划 新生数 |
淮南十中 |
4 |
200 |
杨公中学 |
2 |
100 |
淮南十六中 |
3 |
150 |
朱集中学 |
2 |
100 |
淮南二十五中 |
10 |
500 |
孙庙中学 |
3 |
150 |
谢 二 中 |
6 |
300 |
英才中学 |
5 |
230 |
谢 六 中 |
5 |
250 |
淮河中学 |
4 |
200 |
望峰岗中学 |
1 |
50 |
黄冈实验学校 |
6 |
300 |
唐山中学 |
1 |
50 |
开景公学西部校区 |
8 |
400 |
孤堆中学 |
3 |
150 |
|
|
|
计划班级数合计 |
63 |
计划新生数合计 |
3130 |
备注:各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民办学校要按照相关规定,合理设置招生范围,维护区域内招生秩序和招生均衡。
谢家集区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服务片区划分方案
序号 |
学 校 |
服 务 区 范 围 |
备 注 |
1 |
谢家集区第一小学 |
熙城春天,谢二中村、东村、北村(南区、北区),白马商城住宅楼,四牌楼,谢四村,唐山嘉园,大桥村,矿建村,红轮村,西都绿洲,勘探村南片平房,商业村1-4组,新中村,谢二北村老村,小井村,小井南村,风景楼,夏郢孜 ,八单元铁路以东(含散户)。 |
|
2 |
谢家集区第二小学 |
勘探村,区建筑公司家属区,商业村5-7组,金玉新村,公交家属楼,西城大市场,新华医院以南至二通道以东住户,谢二小家属区,四院家属区,区政府两栋统建楼(含周边散户),房管局综合楼,万业城,二印厂 ,工商所家属区,淮南五中大院,原鞋帽厂(雅士达附近及菜市附近),平山头山口村福利大院 ,平山村有机化工楼。 新家园校区:二通道以西原山口村唐山镇政府大院、原汽车二大队家属区、原区石油加工厂、酱园厂家属区 、技校村,翟洼水厂等城市户籍子女 ,卧龙山庄,金沃小区,西城嘉园,新家园小区,谢家集新村,鸿朗小区,唐山镇新塘村,邱岗村。 |
|
3 |
谢家集区第四小学 |
谢三村南区,谢三新村1--10楼,谢三新二村1--8楼,玉园小区,南起唐山路步行街、东到蔡新路、北至平山路(新社西村东区、西区,勘建村等),芳草园片区(卧龙山路以北、健康路以东、唐山路以西),西城国际,医院村,救护村,二十五中园丁小区,新应村,区政府家属楼,豆制品厂家属楼,公安分局家属区,文山村散户,新华二村西片(新华二村小吃街西侧),谢四小大门两侧综合楼。 |
|
4 |
谢家集区第九小学 |
李郢孜新村,站后村,放响村,河东小区 ,河西小区,赖山楼,范圩小区,二号井楼。 |
|
5 |
谢家集区第十小学 |
朱岗村,淮钢新村1-17栋,淮钢二村1-24栋,明珠花园小区,小刘庄,建井社区1-50栋(另含自建房、散户),长江商贸城,阳光利民小区。 |
|
6 |
谢家集区第一中学 |
红建村,新建村、新建二村、金玉花园,新乐社区(新工村、新乐村),新华村,新华二村东片(新华二村小吃街东侧1-12号楼),桂园小区,谢三村东区、北区,矿西北村,新乐村,路东村、矿西村、下郢村、蔡洼村、蔡岗村,站后村,新社三村,新社四村。 |
|
7 |
谢家集区第六中学 |
合成社区,靠山社区,东华鑫城,淮望小区,山余村,永青村,铁路新村,总仓库生活区,机西村,路西村,淮望小区二期,尚岗新村,永青新村。 |
|
8 |
望峰岗小学 |
望峰岗镇鸭背新村,周郢新村,刘岗村新村,梨树园村,小郢孜,耿皇村,陶圩村,北隗村,焦化村,望峰岗北路矸石道(选煤厂家属区),选煤小区(含西四合院),望北新村。 |
|
9 |
二道河小学 |
二道河村。 |
|
10 |
翟洼小学 |
东津村,平山村,九里村,李嘴村,乳山村。 |
|
11 |
谢家集区回民小学 |
李郢孜河东小区,河西小区,李郢孜镇赖山村,范圩新村,20里店东村,李郢孜新村C区1、6号楼,园艺场,新河村,孟岗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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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隗店小学 |
隗店村,北梨园村。 |
|
13 |
孤堆小学 |
孤堆回族乡孤堆村,许桥村部分(堆东、堆西、鲁庙、北路岗、后岗、鲁东、鲁西、大塘、孙郢、吴老郢、毛庄、鲁郢村民组)。 |
|
14 |
曹桥回民小学 |
孤堆回族乡大洼村,杨岗村部分(杨岗、裴岗、荒南、荒北、小洼村民组),许桥村部分(许桥、沈东、沈西、吴圩、邹郢、胡郢、邱郢村民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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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回民希望小学 |
孤堆回族乡蔡圩村,黄老圩村,杨岗村部分(汤郢、夏小郢村民组)。 |
|
16 |
杨公小学 |
桃园村,陈庙村,杨公村,杨公居委会。 |
|
17 |
朱集小学 |
朱集村,大桥村。 |
|
18 |
孤堆岗小学 |
胡岗村,杨郢村,黄圩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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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杨祠小学 |
杨祠村。 |
|
20 |
孙庙小学 |
孙庙村,刘庙村,孙庙街道社区。 |
|
21 |
柯湖小学 |
刘郢村,柯湖村,老岗村。 |
|
22 |
堆坊小学 |
堆坊村,李咀村,新庄村,范咀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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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英才中学 |
面向全市 |
民办 |
24 |
黄冈实验学校 |
面向全市 |
民办 |
25 |
淮河中学 |
面向全市 |
民办 |
注:1、本方案不含农村教学点,适龄儿童就近在教学点就读。
2、此为2019年度招生服务片区执行方案,以后将根据实施情况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