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家集区教体局关于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学前教育阶段)资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4 16:41来源:谢家集区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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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幼儿园(含民办)、看护点:

根据淮南市财政局 淮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淮南市2018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教秘基[2018]18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区资助政策体系,积极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切实解决家庭困难幼儿入学问题,按市教体局及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现将谢家集区教育体育局2021年春季资助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通知精神,务必把秋季学期幼儿资助工作落到实处。

一、资助范围

在本区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含收费低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其他有证民办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在籍在园学生。

二、资助类型

1.建档立卡家庭子女:通过2021年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比对出的在籍在园学生(资助已发放)。

2.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有民政部门正常年审的低保家庭的在籍在园学生。

3.孤、残:幼儿本人有孤儿证或残疾证及残疾人子女(在籍在园学生)。

4.军烈属子女:有现役军人子女或烈士子女(在籍在园学生)。

5.特困家庭子女:因家庭成员重大疾病、意外灾难导致家庭特别困难的幼儿(近一年内)。

三、资助金额

6.建档立卡学生:每生每学期750元。

7.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学期600元。

四、申请及审核

8.所有享受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均应为正在接受学前教育且在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http://xszz.ahjygl.gov.cn)存在该生名单的本区就读的在籍在园学生(安徽省学籍、全国学籍)。

9.幼儿家长(监护人)或经幼儿园认可的委托人,向幼儿所在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

10.各类幼儿园要本着减证便民的思想,对资助类型中的1-4类学生,凭证件(原件)直接给予认定,留取原件的复印并向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委托人)发放《学前教育贫困幼儿资助申请表》,同时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11.特困家庭的申请:幼儿家长(监护人、委托人)向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及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开具特困证明,同时提供特困佐证材料原件(如近一年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家庭成员是指父母、未成家的兄弟姐妹和共同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需提供住院大病诊断证明或病历及大额缴费单据原件和复印件。、其他造成家庭特困材料原件复印件),经幼儿园审核通过,留取原件及复印件,向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委托人)发放《学前教育贫困幼儿资助申请表》,同时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12.幼儿园要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含一名学生家长)专门审核评议受助对象(审核评议或会议记录盖公章后报教体局备案),对确认的拟资助对象,要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模板:经幼儿园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议,下列学生xxx  xxx  xxx为2021年春季学前教育贫困幼儿拟资助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幼儿园电话:xxx 教体局电话:5672137。x年 x月x日,xxx幼儿园(公章)。对公示期无异议的幼儿,报教体局审核、公示,无异议,打卡发放。

五、报审材料

13.符合受助条件的,需按照以下要求提供相关作证材料。

(1)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建档立卡学生登记表、《淮南市学前教育贫困幼儿资助申请表》、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http://xszz.ahjygl.gov.cn)该生截图(登陆,点击扶贫管理,下载打印或图片打印,加盖幼儿园公章),学生已资助,需提交以上材料。

(2)城镇、农村低保家庭子女:需提供有效期内低保证复印件(家庭成员含该生)、《学前教育贫困幼儿资助申请表》、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http://xszz.ahjygl.gov.cn)该生截图(登陆,点击学籍管理--学籍数据,下载打印或图片打印,加盖幼儿园公章)。

(3)孤、残幼儿:需提供该生有效期内证件的复印件、《淮南市学前教育贫困幼儿资助申请表》、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http://xszz.ahjygl.gov.cn)该生截图(登陆,点击学籍管理--学籍数据,下载打印或图片打印,加盖幼儿园公章)。

(4)军、烈属子女:需提供该家庭有效期内证件的复印件、《淮南市学前教育贫困幼儿资助申请表》、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http://xszz.ahjygl.gov.cn)该生截图(登陆,点击学籍管理--学籍数据,下载打印或图片打印,加盖幼儿园公章)。

(5)特困家庭子女:需提供该家庭所在村(居)委和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盖章的书面证明、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近二年住院大病诊断证明或病历及大额缴费单据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意外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学前教育贫困幼儿资助申请表》、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http://xszz.ahjygl.gov.cn)该生截图(登陆,点击学籍管理--学籍数据,下载打印或图片打印,加盖幼儿园公章)。

14.佐证材料,由申请资助的家长(监护人)向幼儿就读的幼儿园提交,有关证书、证件原件经幼儿园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退还申请人,相关复印件及证明原件按文件要求提交谢家集区教育体育局审核,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幼儿园应留存一份备查。

15.幼儿园填报附表纸质及电子版、审核评议或会议记录、公示材料,2021年6月11日前连同学生申报材料一并交谢家集区教育体育局工资财务科208室。

16.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6月11日。

六、工作要求

17.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政策针对性强、涉及面广、资金投入大、受益人数多,各园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把这件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大事抓好。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二要严格界定资助范围,规范资助对象认定,杜绝优亲厚友现象的发生,对虚报冒领等违反政策规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增加满意度;四是要加强幼儿园信息管理,做细做实学生资助档案和资助信息安全,涉及学生身份信息、家长银行卡信息一律不得在网上传送。教体局扶贫部门将会同监察部门对受助幼儿进行回访检查,长期受理群众的举报监督,广泛的接受群众监督。

18.对今年春季已资助的建档立卡学生和拟将资助的学生要全部录入“全国学籍号”(上学期已录入学生的本次无需再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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