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区城管局全面开展市容环境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谢区城管局全面开展市容环境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精细化,提高城市市容环境管理水平,深入推进淮南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广大市民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市容环境;同时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下助力全市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市。现结合实际,我局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及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聚焦影响市容市貌和城市秩序的突出问题,围绕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和环境卫生、市容秩序、静态交通、户外广告等重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营造卫生整洁、文明有序、舒适宜居的城市市容环境,不断提升我市居民生活质量,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淮南,以新的城市面貌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谢区城管局成立全面开展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局长刘世海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科室、中队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督察中队,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等日常工作。
三、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范围:谢家集区主城区及所属乡镇,参照本方案开展辖区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四、主要任务
(一)整治占道经营、出店经营。
1、大力整治出店经营。组织人员对辖区各类摊点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边排查边整治。发现沿街商户擅自超出门店和窗户摆放商(物)品、加工作业、销售商品等违规出店经营行为,全面取缔,做到生产、加工、经营不出门。
2、科学处置占道摊点。积极教育、引导摊点经营户到城管部门统一规划设置的摊群点区域内集中规范经营。对不符合管理要求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查处,暂扣占道经营商(物)品或经营工具,直至规范至店内或统一规划设置的摊群点区域内经营。提前谋划、合理布局,推进临时摊点群规范化建设管理和提档升级。
3、加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整治力度。持续开展“每日一路”综合整治,针对辖区重点路段制定每日整治计划, 突出整治重点和难点,集中攻坚,有序推进,确保实效。同时针对城市菜市场周边、车站、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和单位周边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群众投诉集中的占道经营摊点坚决予以取缔,加强高峰时段巡查频次,重点整治上下学时段校园周边流摊游商和农贸市场“吐舌头”现象,引导经营者到指定的场所规范经营。
(二)整治静态交通秩序。
1、增加非机动车停车资源。科学施划、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区域,要求做到标识规范、标线清晰,且停车位上有明确车辆停放指向箭头,同时要对原有停车标线模糊的进行重新施划。
2、开展人行道清障工作。重点针对城市道路人行道路缘石以上道路(人行道及以上至沿街商铺门前区域)、公共绿地以及其他违法占用城市道路的非机动车乱停放行为,加强劝导管理,及时规范或清理,对拒不改正的非机动车乱停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整治沿街立面环境。
1、完善户外广告审批程序。根据地域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广告审批设置要求,把户外广告管理作为提升市容环境秩序的重要抓手之一。明确审批流程,严格审查申报材料,对申报的户外广告设置方案按照户外广告有关设置标准及时进行现场踏勘。积极引导、督促沿街商户、单位利用电子门楣、电子大屏幕等媒体滚动播放各类创城宣传标语、公益广告,营造良好文明创建宣传氛围。
2、加大违规户外广告整治力度。集中清理、拆除沿路沿街各类乱搭乱建,以及在沿街建(构)筑物外立面违规设置各类附着物。重点整治存在安全隐患,长期无人使用(维护)、残缺破损(旧)、有碍市容市貌观瞻,未经批准或超出批准期限范围以及严重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等各类违规户外广告、店面招牌,一经发现,及时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拆除、处罚。
3、严厉查处“三乱”小广告。全面清理各类“乱张贴、乱悬挂、乱涂写”小广告,做到主次干道沿线违章小广告即现即查即清。通过违法小广告语音警示呼叫、媒体曝光、对相关通讯号码报停、依法处罚等多种管理措施,有效打击遏制乱张贴、乱涂写、乱散发小广告等违规行为,不断强化巡查管控和动态清除力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4、配合整治空中线缆。积极配合市经信部门做好城区主次干道空中线缆整治工作,通过城管执法人员和智慧城管信息采集人员加强城区主次干道巡查,规范沿路空中线缆施工行为,及时制止乱挂乱拉现象;督促产权管理单位及时捆扎、修复、清除沿路脱落低垂、歪斜废弃线缆、线杆,消除安全隐患。
(四)整治违法建设行为。
1、以主次干道两侧为重点,有序向背街小巷延伸,对城区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摸排,对于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或不按照批准要求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一经发现,坚决依法查处。
2、重点整治近年来新增的违法建设、居民小区内投诉举报的违法建设和相关职能部门移送的违法建设案件。整治中要坚持依法查处、程序规范,首先要鼓励和引导违法建设当事人自拆并配合助拆;在期限内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辖区政府,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3、坚决打击沿路店铺违规设置的各类固定式、伸缩式亭棚、 遮阳棚、遮阳网、遮阳伞及其他乱搭乱建的附属设施,依法责令限期拆除,确保沿路店铺门前整洁。
(五)整治施工工地出入口周边环境、渣土抛洒。
督促在建工地严格落实文明施工责任制和“6 个 100%”监管措施。严格执行渣土运输企业准入和渣土处置运输核准制度,严格规范建筑垃圾堆放、运输、中转、消纳、利用等处置行为,对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实行全天候监控,依法严厉打击运输车辆抛洒和带泥上路行为。开展工地出入口及周边环境整治,重点解决乱堆乱放、乱停乱放、暴露垃圾、施工围挡破损、擅自破坏绿化和市政设施等不文明施工、粗放管理问题。
(六)推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积极督促辖区沿路单位、商户及住户等在“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自觉履行“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建立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盲区,全民积极参与的城市管理工作良好氛围。积极引导沿路单位、商户及住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做到应签尽签。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动态掌握沿街店铺信息,将沿街商户信息录入“智慧城管”平台系统管理并及时更新,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违反市容管理规定的,要严格依法处罚。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5月10 日—5月15日)。
按照整治内容对辖区存在的各类市容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摸清底数,形成台帐。同时根据摸排情况,细化工作方案,制定整治工作计划,做好整治前各项准备。同时,通过广播、网络、户外电子显示屏等新闻媒体,以及入户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本次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积极营造广大市民、商户和单位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5月16 日—11月30日)。
对照城管部门工作职责、任务清单以及前期摸排的问题,迅速开展靶向整治,对标销号,全面开展整治行动。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要重点关注,加大巡查频次、整治力度,确保问题迅速、妥善解决,全面落实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城市市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
(三)长效管理阶段(2022年12月1日—12月31日)
在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开展“回头看”,对照整治标准进行自我检查,查漏补缺,持续巩固提升,有效遏制回潮、反弹现象。同时,要积极总结归纳本次专项行动中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努力形成一套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城市市容环境是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之一。要切实提高对此次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我局的重要部署上来,统一到服务民生上来,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坚决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立本单位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根据本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迅速行动,立行立改。要认真对照实施方案整治内容和工作进度等有关要求,将本次专项行动与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助力全市复产复工复市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及时建立完善内部协调联动、督察调度等工作机制,始终坚持以问题导向,迅速行动、立行立改,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扎实推动辖区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各单位在专项行动中,要切实注意工作方法,讲究工作技巧,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利益,为群众排忧解难,尽一切可能把工作做细、做实。要遵守法定程序,严格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杜绝简单粗暴的执法方式,坚持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监督,严格追责。局督察中队将根据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适时对各科室、中队专项行动落实工作进行统筹协调、调度;同时根据分工不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对专项行动中积极主动作为、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科室、中队及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严格实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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