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南东正道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2亿块煤矸石烧结空心砖多孔砖隧道窑生产线技改协同污泥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15 16:57来源:谢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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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东正道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2亿煤矸石烧结空心砖多孔砖隧道窑生产线技改协同污泥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淮南市谢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局务会审查研究后批复如下:

在全面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安徽恒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要求进行建设。

一、项目概况

淮南东正道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谢家集区谢李路原李一矿供应站,成立于201810月,注册资金2800万元。项目拟在现有工程基础上新建干化污泥库600平方米,增加封闭污泥传输设施、烘干、成型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项目不增加产能,不新增用地,用污泥替代部分建筑弃土。项目于20224月取得淮南市谢家集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年产1.2亿块煤矸石烧结空心砖多孔砖隧道窑生产线技改协同污泥处置项目备案的批复》(谢经信〔20224号)。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为保护区域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建设而降低,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农用。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厂房密闭,安装硬质门,厂房内设置喷雾系统降尘,产尘设备厂房内二次密闭,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上料、破碎、筛分工序粉尘采取负压收集装置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原料及产品运输、原料装卸等须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道路须采取必要的硬化措施并及时洒水降尘,车辆出入口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输送皮带须采取密闭措施,减少无组织扬尘产生;隧道窑采用在焙烧区(高温段)喷尿素进行炉内脱硝(SNCR),脱硝后的烟气经脱硫除尘一体化设备处理,由13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污泥库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项目各噪声设备车间布局;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增加墙面厚度、选用隔声性能好的材料,增加隔声量,减少噪声污染;加强设备检修和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保证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固废、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废液压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厂内规范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危废库应按照标准规范建设,防风防雨防腐防渗,设置警示标识,按功能区布置堆放区域。除尘器收集粉尘、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砖、脱硫设备的脱硫除尘渣、初期雨水和车辆冲洗水沉淀池底泥回用于生产,磁选过程产生的废铁外售综合利用。做好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固废的回收、贮存及综合利用工作,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五)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

三、环境管理要求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目录》需办理排污许可证的,项目建成后,须在实际排放污染物或者启动生产设施之前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环评执行标准

(一)废气排放

运营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及排气筒高度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修改单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建标准限值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二)声环境及噪声排放

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三)固体废弃物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四)如有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新标准制定实施等情况,按照要求执行新标准。

五、其他要求

(一)本审批意见仅是我局对该项目环评文件的批复意见,项目涉及的规划、安监、建设、土地等其他事项遵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后,方可进行生产。

(二)若发现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弄虚作假或不落实承诺内容的,可撤销许可决定,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将失信企业纳入相关诚信体系。

(三)你公司应按规定配合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六、请谢家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做好工程施工和运营期间的环保监管工作。


联系方式:传真0554-5677150 电话0554-5677150

    联系地址: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政府淮南市谢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作者: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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