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市监谢处罚〔2023〕89号

发布时间:2023-03-31 09:58来源:谢家集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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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

淮市监谢处罚2023〕89

当事人:谢家集区艺尚美发店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0404MA2NF0UY2E                    住所(住址):谢家集区蔡新路澳门街北侧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身份证件号码:

2023年1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谢家集区蔡新路澳门街北侧的谢家集区艺尚美发店进行检查,在当事人二楼仓房北侧货柜最上层放有上海兴博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亮妍染发膏(绿色)”1盒,已开封使用,限期使用日期为2022年08月15日,已超过使用期限;在当事人二楼仓房南侧货柜最下层放有“逻格蕴品”章华冷烫液800ml装2袋,已开封使用,限期使用日期为2022年12月12日,已超过使用期限。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物品进行扣押并存放于我局仓库。       

经查明,涉案“逻格蕴品”章华冷烫液800ml装系当事人于2022年1月4日从谢家集区心爱美容美发用品店采购,数量2袋,进价是25元/袋,购入后已拆封使用;涉案“亮妍染发膏(绿色)”系当事人于2022年1月4日从谢家集区心爱美容美发用品店采购,数量2盒,进价是8元/盒,购入后已拆封使用完1盒,剩余1盒也已开封使用但已过期;上述过期化妆品均与其他正常期限内化妆品混放于货架上,至检查时,均已超过限用期限。当事人提供了涉案化妆品采购票据及供货商资质材料。

经计算,涉案过期化妆品货值金额为66元,无违法所得。

本案对照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1份,照片9张,光盘1张,证明我局执法人员依法检查和当事人经营过期化妆品的事实;                                    

2、询问笔录1份,证明涉案过期化妆品的购进及过期后使用情况等事实;

3、当事人营业执照及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及身份;

4、当事人提供的进货票据复印件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货查验记录台账复印件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份,证明涉案化妆品采购来源、时间、数量、价格以及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等事实

5、扣押的过期化妆品及扣押清单,证明当事人经营过期化妆品的事实          

2023315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淮市监谢罚告〔2023〕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

本局认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规定,已构成经营过期化妆品违法行为。

当事人涉案化妆品货值较小,属于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调查处理,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第(五)项“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规定,以及参照《安徽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条“本条是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裁量基准的规定。

符合《行政处罚法》减轻行政处罚情形之一的,根据本基准第三十七条规定进行综合考量确定阶次,予以减轻行政处罚,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一)第一阶次,处1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没收过期化妆品“亮妍染发膏(绿色)”1盒、“逻格蕴品”章华冷烫液800ml装2袋;

2、罚款壹仟元(1000元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上述罚没款缴至中国银行淮南西区支行(代收机构名称:淮南市谢家集区财政局,账号:1797****0015)或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http://pay.ahzwfw.gov.cn/)。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如对本局做出的处罚不服,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淮南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于六个月内向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331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办案机构留存。

作者:卢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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