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家集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特殊食品执法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3-11-16 17:28来源:谢家集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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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区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特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

特殊食品经营单位共339家。其中,保健食品经营单位299家、婴配乳粉经营单位40家、特医食品经营单位0家。按照风险大小确定的A、B、C、D四级的规定,C级经营主体0家,D级经营主体339家。对339家特殊食品经营主体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我区本级直接从事食品流通安全监管执法人员 3,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

(三)工作日确定

1.总法定工作日(249个工作日)

2.监督检查工作日(10工作日)。对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年度监督检查和体系检查,

3.其他执法工作日(10工作日)。开展双随机抽查、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示范街(店)提质增效核查、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安排的监管执法工作任务、协助其他单位或部门调查处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开展特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牵头对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准备等所需工作日。

4.非执法工作日(10工作日)。包括:到特食处对接工作、学习、培训、考核及会议,资料整理归档、统计分析、档案管理等工作和事项,参加党群活动和创城工作,病事假法定年休假等事项。

三、主要任务、检查方式及执法检查时间的安排

(一)主要任务和执法检查时间:

1、第一季度3月底前,特殊食品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30%。

2、第二季度6月底前特殊食品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50%。

3、第三季度9月底前特殊食品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80%。

4、第四季度12月底前特殊食品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5、开展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示范店提质增效核查。

(二)检查方式:日常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三)统计上报:各所要于4月10前、7月10日前、10月10前和12月25日前统计上报上一季度特殊食品生产经营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和特殊食品案件办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

四、重点执法检查安排

对在风险监测、相关抽检、投诉举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重大安全隐患和纳入失信惩戒名单的企业,加大执法力度,实施重点监管;对典型事故等暴露的严重违法行为和群主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开展执法检查。配合省、市局开展的执法检查。

五、一般执法检查安排

(一)对全区特殊食品经营主体339家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年完成比例不少于3%。

(二)特殊食品经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完成。

(三)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街(店)提质增效核查,全市1条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示范街和9家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示范店

六、执法检查任务分工

(一)按照《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管理办法》(淮市监办函〔2022〕256号)要求,将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各所和相关股室。

(二)特殊食品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及录入工作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完成。

(三)市局特食科开展监督抽查工作,要通知各所和相关股室参加。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管合作。树立“全系统一盘棋”思想,强化业务职能的横向协作,加强内部协作,加大特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整体合力。

(二)严肃执法纪律。参与日常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检查工作纪律,不得泄露检查情况和企业核心信息。要严格执法,不得由被检查对象承担任何费用,不吃拿卡要,更不得提无理要求。始终坚持依法、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三)强化宣传引导。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加强特殊食品科普宣传,引导公众科学理性消费。强化宣贯,通过集中培训宣传、多途径宣传引导等方式,积极营造特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作者:卢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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