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24 08:34来源:谢家集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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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淮市监处罚〔2024〕14、15、18、19、20、21、22、23、24、25、26、27、28、31、32号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履行结果

备注

1

淮市监处罚〔2024 14

田家庵区绿园茶叶店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案

田家庵区绿园茶叶店

92340403MA2N9D1G3G

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

罚款5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自主履行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4日

/

 

2

淮市监处罚〔202415

淮南市舜松药房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且未能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淮南市舜松药房

91340403MA8NER8P8L

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且未能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警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4日

/

 

3

淮市监处罚〔2024 18

田家庵区鹏超水果店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案

田家庵区鹏超水果店

92340403MACYJYGC6X

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

1、没收型号ACS-30-228生产编号H296980的电子计价秤及型号ACS-30生产编号132585的电子计价秤;2、处罚款2000元。

依据《安徽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自主履行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7日

/

 

4

淮市监处罚〔202419

田家庵区长保鲜果店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案

田家庵区长保鲜果店

92340403MA8P77NY6C

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

1、没收型号ACS出厂编号600003645270的电子计价秤1台;2、没收违法所得19元;3、处罚款2000元。

2、依据《安徽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自主履行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7日

/

 

5

淮市监处罚〔2024 20

淮南市潘集区济众药房六里站店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的食品案

淮南市潘集区济众药房六里站店

91340403MA2N0MJN05

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警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9日

/

 

6

淮市监处罚〔202421

淮南市祖比大药房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淮南市祖比大药房

91340403MA2MQLC9XF

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警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9日

/

 

7

淮市监处罚〔202422

淮南市昌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供电社区店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淮南市昌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供电社区店

91340403MA8Q68448N

※辉

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警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9日

/

 

8

淮市监处罚〔202423

安徽源之信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地国际城店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安徽源之信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地国际城店

913404000984055237

※楠

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警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9日

/

 

9

淮市监处罚〔202424

淮南新诚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金地国际城分店执业药师不在岗且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淮南新诚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金地国际城分店

91340400MA2TLUD73P

执业药师不在岗且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警告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9日

/

 

10

淮市监处罚〔202425

淮南市同和堂大药房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案

淮南市同和堂大药房

91340403MA2T5XQ778

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

处罚款5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自主履行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9日

/

 

11

淮市监处罚〔202426

淮南永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春晓名城店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淮南永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春晓名城店

91340403MA8QGAMU5H

※芳

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警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9日

/

 

12

淮市监处罚〔202427

田家庵区壹佰臻选生活超市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案

田家庵区壹佰臻选生活超市

92340403MA8QWAT362

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

处罚款5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自主履行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9日

/

 

13

淮市监处罚〔202428

淮南康若大药房经营部执业药师不在岗且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淮南康若大药房经营部

91340403MA8Q6KRL6P

※军

执业药师不在岗且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警告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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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淮市监处罚〔2024 31

淮南市田家庵区天源药房朝阳中路店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且未能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淮南市田家庵区天源药房朝阳中路店

91340403MA2NB4AG7H

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警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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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淮市监处罚〔2024 32

安徽省旭生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人民路店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且未能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安徽省旭生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人民路店

913404000680998012

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警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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