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谢家集区2024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1 08:58来源:谢家集区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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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幼儿园(含民办):

为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现将《谢家集区2024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园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教财〔2011410号文件精神和《谢家集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要求,按时保质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谢家集区教育体育局

                                                      20242月29日


谢家集区2024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现制订《谢家集区2024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

2024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为: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贫困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子女、烈士优抚子女和因特殊原因或变故引起的其他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要做到资助全覆盖,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应助尽助。

二、资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国家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

三、幼儿园园内资助

幼儿园要按照事业收入的3%足额提取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不得将用于幼儿管理与活动方面的经费冲抵幼儿园园内资助资金支出。园内资助资金由幼儿园实行专项目核算、专款专用。

四、申报流程

(一)提出申请

1.申请时间:每学期开学后两周之内。

2.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相关表格。     

(二)提交证明材料

1.户口本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含户主页、幼儿信息页)

2.原建档立卡户提供扶贫手册(交复印件)或安徽省建档立卡网系统截图;

3.城乡低保幼儿需提供民政部门签发的《低保证》;

4.孤儿需要提供民政部门签发的《孤儿证》或《儿童福利证》;

5.父母或幼儿残疾需要提供残联签发的《残疾证》;

6.特困供养幼儿提供相应证件(留存复印件);

7.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提供有效证明(留存复印件),包括突遇灾祸(提供灾祸证明)、大病(病例或发票)、家庭无劳动力(无劳动证明)等;

8.其他困难的家庭,需提供由村(居)委会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9.监护人银行卡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并注明卡号、开户行、持卡人姓名、联系方式)。

(三)评审程序

由各班级负责对幼儿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后的材料汇总签署意见后送交幼儿园资助办公室。幼儿园组织资助工作评审小组成员召开受助对象评审会议,通过公开公平公正评审,然后将评审结果在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幼儿对象,并收存好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四)资金发放

幼儿国家资助资金由教育局,通过“一卡通”(社保卡)直接发放至受助幼儿监护人手中,并由监护人签收,严禁截留或挪作他用。

(五)档案和记录

幼儿资助情况,要及时记录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学前子系统”中,对于原建档立卡家庭幼儿,还要记录在“安徽省建档立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务必做到系统人数、项目、金额与实际发放情况一致,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资金发放相关资料,除按要求上报教育局之外,幼儿园都要存档备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学校要成立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各学校校长是幼儿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幼儿园要成立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评审小组,负责受助幼儿评审工作,各幼儿园园长任评审小组组长并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具体工作。各幼儿园必须保证资助工作公开、透明,确保信息真实。

(二)规范操作,及时上报。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作为党和国家一项惠民政策,要提高认识,精心操作。严把评审、公示、发放、上报等环节,相关资助资料要整理、归档,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三)广泛深入宣传。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将资助政策及时向广大家长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应助尽助。

(四)强化监督检查。区教体局应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使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校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各幼儿园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长期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附件:1.淮南市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xlsx

      2.淮南市2024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一览表.xlsx

      3.谢家集区2024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领取确认表.xlsx

作者:陆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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