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南市润泰纺织有限公司涂塑布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02 16:35来源:谢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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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润泰纺织有限公司淮南市润泰纺织有限公司涂塑布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淮南市谢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局务会审查研究后批复如下:

在全面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安徽恒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书》及本审批意见要求进行建设。

一、项目概况

淮南市润泰纺织有限公司位于安徽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造园区经五路4号,成立于2007年12月,注册资金5000万元。厂区总占地面积4.86hm2依托现有生产厂房,新增1台涂层联合机、2台立式涂布机、1台蓬帆布成品一体机等设备,项目达产后预计新增产能年产刀刮布350万m、优质涂塑布400万m、保温篷布100万m。该项目已由淮南市谢家集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备案号为谢经信[2021]16号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为保护区域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建设而降低,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泥浆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道路抑尘。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实行雨污分流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厂区化粪池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淮南市西部污水处理厂,冷却循环水排水用作厂区绿化浇洒。

(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投料废气、涂塑布固化烘干废气、刀刮布固化烘干废气、天然气加热炉废气。

投料废气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涂塑布固化烘干废气:涂塑布生产线固化烘干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经冷凝装置(水冷)+高压静电油雾回收净化装置+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刀刮布固化烘干废气:刀刮布生产线固化烘干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冷凝装置(水冷)+高压静电油雾回收净化装置+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天然气加热炉废气:天然气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后,与刀刮布工艺废气一并经冷凝装置(水冷)+高压静电油雾回收净化装置+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处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保证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五)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废保温棉、投料粉尘、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导热油、废机油、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废过滤棉及废活性炭,收集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做好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固废的回收、贮存及综合利用工作,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六)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

三、环境管理要求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目录》需办理排污许可证的,项目建成后,须在实际排放污染物或者启动生产设施之前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环评执行标准

(一)废气排放

运营期本项目固化烘干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排放参照执行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中标准限值;投料工序有组织颗粒物废气排放参照执行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中标准限值;天然气加热炉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的限值要求。项目厂界颗粒物、氯化氢、氯乙烯、非甲烷总烃排放参照执行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3中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防控标准》(GB37822-2019)中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排放

运营期废水排放执行淮南市西部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三)声环境及噪声排放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五)如有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新标准制定实施等情况,按照要求执行新标准。

五、其他要求

(一)本审批意见仅是我局对该项目环评文件的批复意见,项目涉及的规划、安监、建设、土地等其他事项遵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后,方可进行生产。

(二)若发现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弄虚作假或不落实承诺内容的,可撤销许可决定,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将失信企业纳入相关诚信体系。

(三)你公司应按规定配合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六、请谢家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高新区智造园区做好工程施工和运营期间的环保监管工作。


联系方式:传真0554-5677150 电话0554-5677150

    联系地址: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政府淮南市谢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作者: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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