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移登记指南
1.受理部门;公安机关户政窗口
2.办理条件;公民购房取得房屋所有权
3.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4.所需材料;a、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b、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经房屋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c、申请人有配偶、未婚子女、父母随迁的,需提供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
d、属于产权共有的,产权共有人应共同到场确认户主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7、联系电话:0554-211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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