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谢家集区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4 09:02来源:谢家集区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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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各中小学,各学区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认真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467号)和《淮南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淮教体〔202414)要求,切实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谢家集区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报经区政府和市教体局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谢家集区教育体育局

                                           20246月17


谢家集区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淮南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下同)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及线上相关形式等名义选拔学生。

(二)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原则。保证在一定时间内招生区域划分的稳定性,结合城市规划建设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需求,在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划分、确定招生区域。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生政策、招生片区、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结果等实行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实行“阳光招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

()坚持“优质均衡发展”原则。把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抓手,逐步缩小校际差异,推动区域内学校教育资源的整体优化与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

三、工作要求

(一)小学招生工作

1.统一报名时间。一年级报名时间为7月4-7日,二次补时间为7月29-30日。各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划定的招生服务片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严把入学年龄。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截至20248月31日年满6周岁(20188月31日以前出生),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202412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对于放宽年龄入学,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上报书面申请报告和放宽年龄招收学生的相关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招收学校、起始年级班级数、起始年级学生数等信息)至区招生办,招生办审核后,报市教体局备案方能进行报名登记。

3.审核入学条件。新生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原则上应符合“两个一致”,即“入学儿童少年的户籍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登记地址一致”。各学校要严格入学资料审核制度,确保真实性和公平性。符合以下情况的适龄儿童,可在实际居住地学区所属学校入学:出生时即随其父母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处的适龄儿童(户口无迁移、变动记录)。需提供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户口簿,通过不动产权信息网上查询核验等形式证明监护人在市内无房产,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名。

4.规范信息采集。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要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2024年,入学报名工作须通过“皖事通”上的“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统一入口开展。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通过大数据查询或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5.保障入学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街道)或者区教体局批准。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严禁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 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统筹生源管理。1)试行将谢二小(本部校区)学区与谢四小统筹共享,在谢四小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按一个班计划招收谢二小学区内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一个班,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一个班,由局监察室现场监督实施电脑摇号,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未被录取的,在二次补报时间回原片区学校报名。(2)孤堆、朱集、孙庙等三个学区,实行学区内生源统筹,应充分尊重家长意愿,家长可自主选择村小或中心校入学。

(二)初中招生工作

1.严格入学流程。七年级入学采取推荐与入籍同步的方式。小学将推荐花名册报至区招生办公室,经审核后,发送至对口中学,并以此作为“阳光分班”新生入籍的基础数据。

2.规范跨区就读。我区小升初学生申请调剂到外县区就读公办中学,需接收学校和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接收证明,并由原就读小学和区教体局盖章同意后(需提交房产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复印件),方可停止该毕业生的推荐。申请调剂办理时间为7月1-7月10日,学校收集资料,于7月11-12日到区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

3.统筹安排就读。外县区小升初学生申请到我区就读初中的(包括回原籍就读、购房搬迁、随迁子女、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招商引资引进人才子女等),由家长持房产证、户口簿和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于7月1日-12日到区招生办公室登记,根据片区中学招生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中学就读。

(三)民办学校招生

1.加强监督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根据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需要和学校办学条件办学状况、发展规划,实行招生计划动态管理。

2.规范招生行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本区范围内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 

3.严格录取方式。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在市教体局监督下由区教体局统一实施电脑摇号,并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由区教体局安排在原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四)保障特殊群体教育

1.依法保障权利认真落实《关于印发〈谢家集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和送教上门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相关学校要针对残疾儿童学生,制定并落实“一人一案”。推进残疾儿童少年融合教育,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

2.平等接受教育。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申请入学随迁子女由家长持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务工或经商证明、租房证明等材料,于7月1日-12,到区招生办公室登记,统筹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

3.落实优待政策。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切实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招商引资引进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四、全面加强监督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谢家集区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普通中小学招生监督管理工作。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基教科,负责招生具体工作。各学校需相应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招生咨询电话,有专人值守并保持电话畅通,各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于7月3日前报区教体局基教科,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实施。

(二)压实工作责任。校长是招生入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稳妥做好招生入学及小升初推荐工作。义务教育学校必须确保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政策规定。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向社会公布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自主招生方案,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在统一招生前,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媒体宣传、学校网站等方式向社会统一发布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信息,便于学生和家长选择。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设立投诉和举报电话:5670680(监察室)5610151(基教科)

(四)严惩违规行为。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要予以约谈、通报批评,学校及个人均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违规招生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民办学校因违规招生被教育主管部门通报的,年检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核减招生计划。继续加大对招生过程的监督检查,把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纳入对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及校长绩效考核之中。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五)广泛宣传引导。区教体局与新闻宣传等有关部门(单位)通力合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本级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通过“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宣传招生政策,确保家长、学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政策内容。督促各义务教育学校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有关招生入学的政策。特别提醒学生和家长不要听信个别学校的虚假宣传,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不良后果。

(六)全面均衡分班。2024年秋季学期,起始年级继续实施“阳光分班”,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各小学要根据实际,认真研判生源结构、性别构成、师资力量、班额规定、课程资源等情况,制定一年级均衡分班方案,报区教体局同意后实施七年级由区教体局集中进行现场“阳光分班”。

(七)公开招生信息。《谢家集区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六公开”的原则,在“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政府”网站和“谢家集区教体局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各中小学校要把招生及分班结果及时公示,接受社会和学生家长的监督。

 

 

 

 

谢家集区2024年小学招生计划

 

计划

班级数

计划

招生数

计划

班级数

计划

招生数

谢区一小

5

225

 

谢区六中

 

4

180

谢区二小(本部校区)

3

135

望峰岗小学

1

45

谢区二小(新家园校区)

6

270

杨公小学

3

135

谢区四小

6

270

孤堆学区

3

135

谢区九小

5

225

朱集学区

3

135

 

谢区一中

 

4

180

孙庙学区

4

180

计划班级数合计

47

计划招生数合计

2115

 

 

 

谢家集区2024年初中招生计划

 

计划

班级数

计划

招生数

计划

班级数

计划

招生数

淮南十中

4

200

杨公中学

4

200

淮南二十五中

12

600

朱集中学

2

100

7

350

孙庙中学

3

150

5

248

淮河中学

4

180

孤堆中学

3

150

开景公学西部校区

2

100

计划班级数合计

46

计划招生数合计

2278

 关于印发《谢家集区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作者:陆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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