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谢家集区2026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各学区: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6〕47号)等文件精神,落实淮南市教体局关于2026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相关工作要求,切实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谢家集区2026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报经区政府同意和市教体局备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淮南市谢家集区教育体育局
2026年6月23日
谢家集区2026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6〕47号)等文件精神,全面做好2026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下同)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或视频音频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
(二)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原则。结合我区城市规划建设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需求,在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划分、调整学校学区。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生政策、招生片区、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结果等实行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四)坚持“优质均衡发展”的原则。把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抓手,逐步缩小校际差异,推动区域内教育资源的整体优化与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一)小学招生工作
1.统一报名时间。一年级报名时间为7月1-4日,二次补报时间为7月27-28日。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要求,按照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严把入学年龄。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截至2026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6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对于放宽年龄招收的,必须公开规范办理。
3.规范信息采集。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非必要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通过大数据查询或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要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积极使用“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实现入学登记服务系统全覆盖。全区中小学入学报名工作须通过“皖事通”上的“教育入学一件事”统一入口开展。
4.保障入学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区教体局批准。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严禁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 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统筹调整学区。
(1)谢二小本部校区继续实行过渡期政策,家长可自主选择谢一小、谢四小和谢二小新家园校区就读。
(2)淮南十中继续停招七年级新生,谢四小、谢一中六年级毕业生统一推荐至淮南二十五中。
(3)望峰岗小学停止招生,招生片区划至谢六中。
(4)杨公学区实行学区内生源统筹,小学入学可自主选择朱集小学、杨公小学,初中入学可自主选择朱集中学、杨公中学。
(二)初中招生工作
1.严格入学流程。七年级入学采取对口学校推荐的方式。小学将推荐花名册报至区招生办公室,以此作为新生录取和“阳光分班”的基础数据。
2.规范跨区就读。我区小升初学生申请调剂到外县区就读公办中学,需在毕业学校签订放弃推荐承诺书,方可停止该毕业生的推荐。办理时间为7月1日-7月16日,学校收集汇总,于7月17日报送至区招生办公室。
3.统筹安排就读。外县区小升初学生申请到我区就读初中的(包括回原籍就读、购房搬迁、随迁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由家长持房产证、户口簿和其他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于7月1日-16日到区招生办公室登记,根据片区中学招生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中学就读。
(三)民办学校招生
1.加强监督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根据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需要和学校办学条件、办学状况、发展规划等,实行招生计划动态管理。
2.规范招生行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本区范围内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
3.严格录取方式。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由区教体局统一或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并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由区教体局安排在原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四)保障特殊群体教育
1.依法保障权利。认真落实《关于印发〈谢家集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和送教上门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
2.平等接受教育。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申请入学随迁子女由家长持居住证、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务工或经商证明、租房证明等材料,于7月1日-16日,到区招生办公室登记,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3.落实优待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相关文件精神,切实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教育优待政策,全面实行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制度。实施多孩子女义务教育“长幼随学”。停招、撤并学校生源由教体局统筹分流安置。
三、全面加强监督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谢家集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监督管理工作。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基教部门,负责招生具体工作。各学校需相应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招生咨询电话,有专人值守并保持电话畅通。
(二)压实工作责任。校长是招生入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稳妥做好招生入学及小升初推荐工作。义务教育学校必须确保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政策规定。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民办学校严禁向社会公布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自主招生方案,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民办学校在统一招生前,通过学校公众号、电子屏、宣传展板等方式向社会统一发布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信息,便于学生和家长选择。区教体局设立招生入学工作投诉和举报电话:5670680(监察部门)、5610151(基教部门)。
(四)严惩违规行为。进一步谋深抓实我区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要予以约谈、通报批评,学校及个人均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违规招生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民办学校因违规招生被教育主管部门通报的,年检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核减招生计划。继续加大对招生过程的监督检查,把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纳入对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及校长绩效考核之中。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五)广泛宣传引导。区教体局与新闻宣传等有关部门(单位)通力合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通过“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宣传招生入学政策,帮助群众了解、认识和理解招生入学工作。各义务教育学校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有关招生入学的政策。
(六)实施阳光分班。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全面实施阳光分班,严格执行“五坚持三严禁”准则,落实我省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各项要求。对分班后到校登记报到的学生,也要严格按照“阳光分班”的要求均衡分配到班,并报区教体局备存。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严禁以各类名义收取选班费等。
(七)公开招生信息。《谢家集区2026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在“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各中小学校要把招生及分班结果及时公示,接受社会和学生家长的监督。
附件:1.谢家集区2026年小学招生计划
2.谢家集区2026年初中招生计划
3.谢家集区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片区划分方案(试行)
附件1:
谢家集区2026年小学招生计划
|
学 校 |
计划 班级数 |
计划 招生数 |
学 校 |
计划 班级数 |
计划 招生数 |
|
谢区一小 |
5 |
225 |
谢区六中
|
3 |
135 |
|
谢区二小新家园校区 |
6 |
270 |
孤堆小学 |
2 |
90 |
|
谢区四小 |
6 |
270 |
杨公小学 |
2 |
90 |
|
谢区九小 |
3 |
135 |
朱集小学 |
1 |
45 |
|
谢区一中
|
3 |
135 |
孙庙小学 |
1 |
45 |
|
计划班级数合计 |
32 |
计划招生数合计 |
1440 |
||
附件2:
谢家集区2026年初中招生计划
|
学 校 |
计划 班级数 |
计划 招生数 |
学 校 |
计划 班级数 |
计划 招生数 |
|
淮南二十五中 |
14 |
700 |
孙庙中学 |
2 |
100 |
|
谢 二 中 |
6 |
300 |
杨公中学 |
2 |
100 |
|
谢 六 中 |
5 |
250 |
淮河中学 |
3 |
120 |
|
孤堆中学 |
2 |
100 |
开景公学西部校区 |
3 |
120 |
|
朱集中学 |
1 |
50 |
|
|
|
|
计划班级数合计 |
38 |
计划招生数合计 |
1840 |
||
附件3:
谢家集区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片区划分方案(试行)
|
序号 |
小学 |
服 务 区 范 围 |
初中 |
备注 |
|
1 |
谢家集区第一小学 |
熙城春天,谢二东村(南区、北区),谢二中村,谢二北村,谢二西村,谢二西北村,新中村,白马商城住宅楼,春林广场,金玉良园,四牌楼,谢四村,唐家山庄,大桥村,矿建村,红轮村,西都绿洲,勘探村,商业村1-4组,红星旅社,新华书店家属楼,小井村,小井南村,风景楼,夏郢孜,莲花村,国烨新城。 |
谢二中(谢一小居住于十涧湖西路以南的六年级毕业生) 二十五中(谢一小居住于十涧湖西路以北的六年级毕业生) |
|
|
2 |
谢家集区第二小学(新家园校区) |
技校村,建材厂,橡胶大院,卧龙山庄,金沃小区,西城嘉园,鸿朗阳光城小区,翟洼水厂,水厂家属楼,新家园小区,望湖苑小区,砂里岗新村,谢家集新村,新塘村,邱岗村,施咀村,东津村,平山村,九里村,李嘴村,乳山村,尚安村,砂里岗村。 |
二十五中 |
|
|
3 |
谢家集区第四小学 |
谢三村南区,谢三新村1--10楼,谢三新二村1--8楼,玉园小区,南起唐山路步行街、东到蔡新路、北至平山路(新社西村,新社二村,勘建村),芳草园片区(卧龙山路以北、健康路以东、唐山路以西),西城国际,医院村,救护村,二十五中园丁小区,新应村,区政府家属楼,豆制品厂家属楼,公安分局家属区,文山村散户,新华二村西片(新华二村小吃街西侧),谢四小大门两侧综合楼,鸿朗阳光城小区。 |
二十五中 |
|
|
4 |
谢家集区第九小学 |
范圩小区,二号井,赖山楼,公司楼,河西小区,春申楼,红旗楼,烟酒公司楼,河东北村,河东南村,李郢孜新村,站后村,放响村,点式楼,河西二期,廿店村,赖山村,范圩村,新河村,孟岗村, 隗店村,北梨园村。 |
谢二中 |
|
|
5 |
谢家集区第一中学 |
红建村,新建村,新建二村,金玉花园,新工村、新乐村,新华村,新华东村,建行楼,煤建楼,新华二村东片(新华二村小吃街东侧1-12号楼),桂园小区,谢三村东区、北区,矿西北村,新乐村,路东村、矿西村,站后村,新社三村,新社四村,淮钢新村,淮钢二村,支架村小区,六排楼,自由村,三角楼,淮南十中家属区,长江商贸城。 |
二十五中 |
|
|
6 |
谢家集区第六中学 |
山余村,永青新村,尚岗新村,合成村,东华鑫城,靠山村,山西头,黑瓦房,淮望村,机西村、铁路新村,矿北二村,矿北西村,淮望小区一期、二期、三期,梨园新村,二道河村,陶圩村、耿皇村,刘岗村,周郢新村、梨树园村,永青村望峰岗小郢,鸭背村北隗村、鸭背新村,选煤村,矸石道,选煤新村四合院,焦化村,望北新村(谢区户籍)。 |
谢六中 |
|
|
7 |
孤堆小学 |
孤堆回族乡孤堆村,许桥村,大洼村,杨岗村部分(杨岗、裴岗、荒南、荒北、小洼村民组),桃园村(曹桥、平庄、曹郢村民组),杨镇村,孙老郢村,蔡圩村,黄老圩村,杨岗村部分(汤郢、夏小郢村民组)。 |
孤堆中学 |
|
|
8
|
杨公小学、 朱集小学 |
杨公居委会,桃园村,陈庙村,杨公村,前瓦村,汤王村,朱集村,大桥村,杨祠村,胡岗村,杨郢村,黄圩村,双庙村。 |
杨公中学、 朱集中学 |
|
|
9 |
孙庙小学 |
孙庙村,刘庙村,孙庙街道社区,刘郢村,柯湖村,老岗村,堆坊村,李咀村,新庄村,范咀村。 |
孙庙中学 |
|
备注:
1.谢二小本部校区停止招生,原片区(勘探村,建筑公司家属楼,商业村5-7组,金玉新村,公交家属楼,西城大市场,新华医院以南至二通道以东住户,谢二小家属区,四院家属区,区政府统建楼,公路局楼,房管楼,农行楼,烟草楼,二印家属区,工商所家属区,淮南五中家属区,工商局楼,服务楼,鞋帽厂家属房)由谢一小、谢四小、新家园校区实行三年共享,三年后调整至谢一小和谢四小。卧龙山路以南、春申大街以东划设为谢一小学区;卧龙山路以北、春申大街以东划设为谢四小学区。
2.杨公学区实行学区内生源统筹,小学入学可自主选择朱集小学、杨公小学,初中入学可自主选择朱集中学、杨公中学。
专题首页
政策解读
回应关切
在线办事
依申请公开
皖公网安备 34040402000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