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道路停车收费问题

信件详细信息
信件编号: 20231214001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姓名: 李**** 来信时间: 2023-12-14 20:17
来信标题: 小区公共道路停车收费问题
来信内容: 本人居住于淮望小区一期,小区物业在小区内道路两侧规划停车位,属于小区所有住户公共道路,不符合新物业法规定的收费条件,可每日依旧设置道闸收费,收取小区业主费用,新物业法实施后,因未缴费,被拦多次,经交流多次,要求出示备案文件及公示,并称自己为工作人员只负责收费为由拿不出任何证明文件可以收取费用。希望有关部门给与答复,若情况属实,有在物价局备案,并展示在小区大门,公示给业主知晓,将正常缴纳停车费用。若不存在,或者备案信息未更新及不符合新物业法规定的情况,麻烦告知淮望小区一期物业公司,停止收取小区停车位收费。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谢家集区住建局    答复时间:2023-12-15 17:18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住宅小区收费依据《安徽省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淮建物业联〔2023〕51《<关于明确市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停车位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明文规定:
1.室内(地上室内停车位和地下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停车位、建设单位未出售或者附赠的非人防工程停车位)车位租赁费,最高标准为120元/辆.月。
2.机械车位租赁费最高标准为100元/辆.月。
3.经依法规划的露天停车场车位租赁费用最高标准为90元/辆.月(不含小区道路);如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位,经履行法定程序后,车位租赁费用最高标准为40元/车.月。
4.机动车临时停放车位租赁费。小区内未办理车位租赁协议的业主以及经本小区业主同意的外来访客,在本小区尚有未出租车位的前提下,可以进行临时停放,不区分室内、室外,临时停车实行计次收费,不少于两小时内免费停车,超出免费停车时段.不足12小时的,最高收费不超过5元,超出12小时不足24小时的,最高收费不超过10元,超过24小时为下一个计费周期。
由于淮望小区新一届业委会正在筹备当中,按照规定,小区物业办与业委会于2018年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仍然有效,其中已明确收费标准,对照新收费标准,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已及时做了相应调整,将临时停车由原来的1小时内免费改为2小时内免费,并在小区入口公示栏里进行了公示。而且淮望小区物业办日常管理比较人性化,在逢年过节走亲访友较频繁时期,免收临时停车费;对在外工作,不经常回家,或长期不在家每月回家次数较少的业主,小区物业办在规定收费标准基础上,给予一定的优惠减免政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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