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家集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10 15:43信息来源:谢家集区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19年,我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按照市政府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开展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2019年,按照中央及省委、市委、区委机构改革工作部署,开展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我区认真拟订《淮南市谢家集区机构改革方案》并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印发《谢家集区区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区政府机构改革主要任务,整合设置区政府机构23个。经动员部署、挂牌转隶、制订“三定”和组织实施四个阶段,区政府机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通过此次机构改革,政府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配置更加清晰,工作流程更加规范,部门职责关系更加明确。  

(二)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2019年,根据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情况、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和上级调整权力事项等情况,对区级权责事项进行了梳理,增加权力事项19项,取消权力事项24项,上划权力事项35项,规范权力事项11项,并公布了谢家集区区级部门权责清单目录(2019年本)。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按照全省“一网、一门、一次”要求,全面梳理本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配合省市发展改革委完成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安徽政务服务网平台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互联互通,进一步落实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制度,确保项目在线审批办理流程、结果等节点信息与政务服务网平台同步,实现全流程可查询、可监督。备案企业类投资项目44个,审批政府类投资项目25个。 

(四)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  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通过“证照分离”改革,有效区分“证”“照”功能,采用适当管理方式将许可类的“证”分离出来,尽可能减少审批发证,让更多市场主体“照后能营、持照即营”。对于“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事项,通过“多证合一”改革整合到营业执照上,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部门协同监管平台,部门间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市场主体信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真正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

(五)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成立了全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区级监管执法部门根据权责清单建立了随机抽查“一单两库”和实施细则。统筹制定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层级、内容方式等。监管对象和执法人员按照行业、专业进行划分,具备了双随机的摇号能力和联合检查能力。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完成了27项抽查任务。出动执法人员502人次,检查了251户经营户,并公示检查结果。

(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在全区11乡镇(街道)、94个村居(社区)均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谢家集区道路交通事故调委会、信访事项调委会、婚姻家庭调委会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有效整合,全部服务产品进驻12348安徽法网,实现线上和线下同时办理。切实履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职能,“应援尽援”惠民生,今年以来共办理援助案件428件,为区困难弱势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 

(七)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是规范基层体系建设。开展全区11个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102个村(社区)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站规范化建设。二是强化协同推进。严格落实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领导带班制度,执行窗口单位领导每月到窗口坐班不少于1次制度。三是推进项目进驻。通过设置综合窗口,全区共有区教育局等26家单位的813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延伸,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区、乡、村三级全覆盖。积极推行网络问政,在政府网站设置在线访谈、区长信箱、在线咨询、举报投诉等栏目,2019年,开展在线访谈活动6次,办理网络问政126条,回复率100%。

二、加强政府制度建设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通过区政府网站广泛征求意见,或邀请专业人员进行论证、座谈。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标准和范围。保证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科学严谨,内容合法适当。行政规范性文件由集体审议决定后,在政府网站上及时公开发布。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编号、印发,并按照《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及时报送备案。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按照市、区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明确清理范围、标准和清理主体。组织有关部门对涉及机构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修改2件,经区政府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有效维护法制统一,保障政令畅通。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谢家集区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关于深入推进全区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合理界定审查范围,规范审查流程、统一审查标准,完善内部运行规则,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决策最基本的前置条件和工作步骤,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二)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印发了《谢家集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成立了以外聘律师和司法行政系统负责人及区司法行政部门公职律师为成员的区政府法律顾问组。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应诉中的积极作用,对一些重大疑难、法律关系复杂的事项,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意见和建议,促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单位办公场所等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相关信息,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提升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规范纸质记录的同时,充分依托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设施、信息系统平台等多种手段,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制定了区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及内容,我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对85项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并建立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台账。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区市场局、应急局等行政执法机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已办结的案卷进行评查,采取各部门自查自评、重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查与督促整改同步进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全面正确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提升我区行政执法机关案卷制作和执法水平。                

(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我区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专门法律知识和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多数工作人员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对全区行政执法证件进行审验,审核通过行政执法证120件,对年审未通过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收回并通过安徽省法制监督平台办理注销手续。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区委部署决定,对重要议题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审议后,提交区委常委会审定,今年以来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议题21件。严格贯彻执行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规定,对依法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的事项及时主动提请审议,提请区人大审议了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支预算调整等议案。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明确办理时限和标准要求,办理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64件,政协委员提案61件。

(二)接受司法监督,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依法行使行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及其他材料,提供证据做到全面、准确、及时。不得拒绝或无正当理由延迟答辩举证。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制定了《谢家集区人民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区属单位办理的行政应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均出庭参加了应诉。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0件,有效化解行了政争议。

(三)推进审计全覆盖和审计结果运用。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根据《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工作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要求,安排了21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并已全部完成项目实施。完成了3个专项审计、1个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资产审计、5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1个财政同级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重点抓好食品安全、生产安全事故、房地产监管等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社会热点,通过领导解读、部门负责人解读、专家解读、媒体解读、图片解读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将区长信箱、区长热线等栏目收到的咨询建议、投诉举报等信息分门别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转办到各相关单位,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办理回复。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落实。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工作坚持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宗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案件依法予以应收尽收,在审理过程中重程序、重证据、重调查,提高办案质量,做出客观公正的复议决定。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件,做到了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二)坚持调纠促和,人民调解工作稳步推进。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信息化建设,按照司法部《关于统一司法所标识的通知》要求,对全区11个司法所和112个调委会录入中国法网系统。全力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易引发群体性纠纷的拖欠工资、土地征用的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等问题进行梳理排查登记,逐一进行调处化解。全区各级调解组织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206件,有效维护了我区社会稳定。    

七、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在年初向区委、区人大和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将区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区委、区政府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要点,并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进行安排,抓好区政府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自觉维护法治权威。

(二)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组成专项督察组,深入全区各乡镇街道和部分企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着力解决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督察组采取明察暗访和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企业开办、生产经营、工程报建等情况进行督察。对企业反映较为强烈的水电、园区道路修缮、执法处罚等问题重点督办,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未及时跟进解决。

2019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问题与不足,如法治政府建设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力量较薄弱,有些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还不够强等。今后我区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把依法行政工作推向深入,确保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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