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转发《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行政执法质量直接关系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8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2023年12月11日,安徽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安徽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皖府法领办〔2023〕4号),要求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司法厅配套制定了《关于建立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工作会商机制的通知》(皖司办发〔2023〕46号)。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文件起草。2023年12月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谢家集区司法局牵头制定关于转发《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的通知。 (二)意见征求。2024年1月,向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征求对关于转发《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的通知的意见未收到区直单位的意见反馈。 (三)会议审议。2024年2月初,关于转发《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的通知经局办公会议研究通过。 (四)正式印发。2024年2月19日,关于转发《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的通知正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
《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在内容上做了一些优化:
(一)在省实施方案42项具体措施基础上,增加了3项举措
一是增加第(15)项: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定并实施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清单制度,明确不予处罚范围,细化相关标准。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牵头单位是市司法局,责任单位为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为长期)。
二是增加第(22)项: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格局;到2025年底,条块结合、区域联动的协同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常态化开展(牵头单位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责任单位是相关行政执法部门)。
三是增加第(28)项:深化专项治理,推动行政诉讼败诉率和行政复议纠错率双下降。开展违法行政行为集中整治,查找违法行为成因,以查促纠,惩教结合,2024年底行政诉讼败诉率和行政复议纠错率双下降,达到全省平均值。(牵头单位是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责任单位是各级行政执法部门)。
(二)对省实施方案中部分措施的内容做了进一步完善
一是第(5)项,提出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二是第(6)项,提出要着力提高基层基础管理水平;三是第(7)项,提出鼓励在行政执法岗位的人员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四是第(25)项,提出要严格执行《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是第(39)条,提出要落实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制度机制,保障公职律师有效参与决策论证,提出法律意见;六是在保障措施(二)中,对各地区各部门报送的评估报告内容做了具体规定。
(三)对具体措施规定了完成时限
为完成实施方案各项任务,对省级没有确定完成时限的具体措施,我市明确了完成时限(包括长期坚持、具体的完成时间、待省级部署等)。
(四)建立了工作会商机制
《方案》中,同步建立了淮南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会商机制,明确了组成单位、会商内容和会商方式,提出了工作要求。
四、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保障措施
一是注重统筹兼顾。充分发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会商机制的统筹协调指导作用,压实各责任部门责任,从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方面科学谋划,系统推进。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提高执法质效。
三是强化督促落实。要坚持把抓基层、打基础、有实效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工作调度,强化督察考核,定期通报进展。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1、提升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重点监督行政执法机关执法制度建设和执法行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等工作情况。继续强化重点领域执法,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着力实现执法水平普遍提升。督促各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行政执法机关正确行使行政执法职责。
2、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展乡镇街道赋权中期评估,动态调整赋权清单。完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相关配套制度和保障机制,抓好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工作,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能力提升活动。
3、加强地区和部门间的协调协作。完善“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和行政审批、监管、处罚等执法行为之间相互衔接机制建设,防止执法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和工作脱节。
五、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谢家集区司法局
解读人:李文娟
联系方式:0554-2117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