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淮南市2021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
根据生态环境部《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予以印发。请各单位、各有关企业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31号),认真执行。请各县区分局、相关科室加强监督管理,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做好自行监测、数据填报、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
附:淮南市2021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此件公开)
2021年3月30日
根据生态环境部《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予以印发。请各单位、各有关企业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31号),认真执行。请各县区分局、相关科室加强监督管理,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做好自行监测、数据填报、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
附:淮南市2021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此件公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