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开展】关于《谢家集区水产养殖捕捞管理办法》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
一、起草初稿
为落实国家渔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要求,解决我区水产养殖捕捞领域养殖规划不完善、生产经营管理松散、监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填补本地针对性管理规范空白,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渔业发展实际,启动《谢家集区水产养殖捕捞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起草工作。8月筹备部署、专人牵头,8月下旬联合相关部门、乡镇会商确定核心框架,同步开展行业现状摸排、养殖水域规划梳理,借鉴外地先进管理经验,吸纳各方初步意见,完成《办法(征求意见稿)》初稿起草。
二、征求意见
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区农业农村水利局通过局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同步向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区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分局等单位征求意见,对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研究、合理吸纳,对初稿修改完善后形成《办法(送审稿)》。
三、合法性审查
10月23日,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10月31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正式印发
11月6日,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执行《谢家集区水产养殖捕捞管理办法》。
皖公网安备 34040402000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