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家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2022年本)
| 序号 | 权力类型 | 权力事项 | 风险点数量 | 表现形式 | 等级 | 防控措施 | 责任人 |
| 1 | 行政处罚 | 对负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处罚 | 1 | 调查不细致 | 低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04年8月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413号,2011年7月29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修改)规定办理。 | 局分管责任人;股室负责人;受理人员 |
| 2 | 行政处罚 | 对抚恤优待对象冒领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 1 | 调查不细致 | 低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04年8月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413号,2011年7月29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修改)规定办理。 | 局分管责任人;股室负责人;受理人员 |
| 3 | 行政处罚 | 对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 3 | 1、对相关单位、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不受理或不依法处理 2、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徇私舞弊、避重就轻或混淆是非,造成事实不清、证据材料缺失 3、人为干扰查处结果或违反规定程序处理 |
中 高 中 |
1.加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4.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5.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局分管责任人;安置就业股负责人;受理人员 |
| 4 | 行政处罚 | 对负有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处罚 | 1 | 调查不细致 | 低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04年8月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413号,2011年7月29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修改)规定办理。 | 局分管责任人;股室负责人;受理人员 |
| 5 | 行政确认 | 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的伤残抚恤人员残疾等级评定和调整,补换伤残证件 | 1 | 1、受理风险: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或不符合条件予以受理,放宽评残条件; 2、审查风险:对评残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或迁就照顾 |
低 | 1.公开评残材料审核,实施A、B岗共同审核把关,加强股长监督。 2.严格按照《安徽省评残工作规范》程序进行办理,进一步发挥分管领导监督作用。 |
局分管责任人;股室负责人;受理人员 |
| 6 | 行政给付 | 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给付 | 1 | 审核不严,认定不严谨。 | 低 | 公平、公正、公开安置工作,及时开具安置介绍信,按照安置介绍信时间节点认真审核、核算 | 局分管责任人;股室负责人;受理人员 |
| 7 | 行政给付 | 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 1 | 审核不严,认定不严谨。 | 低 | 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原始资料及时完整存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 局分管责任人;股室负责人;受理人员 |
| 8 | 行政给付 |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 1 | 发放不足额、不到位、不及时 | 低 | 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开展廉政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 局分管责任人;股室负责人;受理人员 |
| 9 | 其他权力 | 确定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并报县政府批准 | 1 | 资料审核不严,不符合条件而上报 | 低 | 严格按规定程序初审上报,原始资料及时完整存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 局分管责任人;股室负责人;受理人员 |
| 10 | 其他权力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 | 1 | 1、受理风险: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或不符合条件予以受理,放宽认定条件; 2、审查风险:对认定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或迁就照顾 |
低 | 1.严格按规定程序申报,原始资料及时完整存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严格审查相关材料,加强对经办人员思想教育,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
局分管责任人;股室负责人;受理人员 |
| 11 | 其他权力 | 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审查 | 1 | 审核不严,认定不严谨。 | 低 | 严格按规定程序初审上报,原始资料及时完整存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 局分管责任人;股室负责人;受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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