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规程】关于印发《谢家集区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一卡通”打卡发放操作规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8 14:43信息来源:谢家集区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关于印发《谢家集区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一卡通”打卡发放操作规程》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关部门:

为做好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一卡通”打卡发放工作,进一步加强惠农补贴资金规范化管理,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谢家集区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一卡通”打卡发放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谢家集区财政局

2021年4月8日

谢家集区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一卡通”

打卡发放操作规程

 

 为推进惠农补贴“一卡通”打卡发放工作,全面提升“一卡通”打卡发放惠农补贴资金效能,根据安徽省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一卡通”打卡发放操作规程财农村[2018]1231号文件,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职责分工

(一)主管部门职责:区级主管部门是惠农补贴对象管理的责任主体。主管部门及所属站所具体负责本职能范围内惠农补贴政策制定、宣传、咨询解释等工作负责补贴对象摸底统计、造册、审核、审批,及时编制和完善补贴花名册,对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将公示后材料反馈给财政部门;会同级财政部门做好惠农补贴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在规定时间内向级财政部门报送审核审批后的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申请;根据财政部门反馈的发放信息,建立健全资金发放管理台账,定期对补贴清册进行核查更新;开展惠农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财政部门职责:级财政部门做好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的综合协调工作具体负责惠农补贴资金筹集、下达、管理、发放和财务核算承担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日常工作,签订委托代发协议;负责惠农补贴资金财务核算及报表管理,及时做好数据汇总、网上审核和数据交换(上传)工作;负责组织惠农补贴系统业务和网络技术培训,组织开展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三)代发银行职责:级金融机构负责按照级财政部门提供的惠农补贴资金打卡发放有关资料,在规定的工作日内统一打入农户“一卡通”银行账户,准确打印补贴项目“简称”;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数据清单;及时将发放失败的补贴资金退回主管部门;对损坏、遗失“一卡通”银行卡折的农户,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为农户补办或更换卡折。

(四)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乡镇政府是惠农补贴政策落实的责任主体。财政、扶贫办、发改委、教育、民政、人社、住建、农委、卫委、林业、残联等相关职能站所是惠农政策落实的具体承担者,在乡镇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惠农补贴政策宣传和信息采集工作,实行动态化管理;及时做好惠农补贴资金管理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归档;按照有关要求,监督和指导村级按规定程序开展补贴评议、调查摸底、公开公示等相关基础性工作。村级应根据有关部门的政策要求,对上报的各项资料负责。  

乡镇财政所职责:乡镇财政所在级财政部门和乡镇政府统一组织下,负责组织协调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的日常工作;负责维护农户基础信息和数据库工作;配合协调相关职能站所编制发放清册;财政服务大厅设立服务窗口;做好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结果公告、信息查询以及档案归集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惠农补贴对象、项目、标准等进行监督检查。

  二、资金管理

级主管部门按照各类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时间,在上级补贴政策、标准和资金数额明确前提下,由主管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局确定分配方案

区财政局要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惠农补贴资金收支管理账簿,按惠农补贴资金项目类别分乡镇设置明细账,及时准确地编制各类报表,反映本地各乡镇各项惠农补贴资金收入和发放情况。

、惠农补贴发放流程

乡镇街道要充分运用“安徽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系统”(以下简称“一卡通”系统),进一步完善农户群众基础信息和补贴发放信息,建立健全完整准确的各类惠农补贴对象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乡镇、街道相关职能站所运用“一卡通”系统编制录入档期发放花名册,利用政务和村务公开栏等公共场所和互联网现代化信息载体,张榜公示审核后的当期单项分户发放花名册,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形成公示证明材料,填制审核审批汇总表,经相关职能站所负责人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分别在汇总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汇总表、发放花名册、乡镇和站所公示证明材料,由相关职能站所上报级主管部门。

直业务主管部门每月财政局报送涉农(惠民)一卡通补贴发放任务下达申请表后由区财政局建立惠农补贴资金打卡发放批次,下达补贴发放编制造册任务。各乡镇、街道接到造册任务后,完成发放清册人员信息编制审核、上传工作,区直业务部门完成审核后上报惠农补贴打卡发放资金分配表给区财政局并同步将补贴资金转至代发银行发放账户。区财政局对直业务主管部门上传的补贴清册进行审核编制打卡发放汇总表,将发放汇总表交代发银行统一打卡发放。代发银行收到发放汇总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发放。

四、信息与账务

财政局要通过“一卡通”系统,在每月区级代发金融机构打卡发放惠农补贴资金信息反馈5日内,及时核对和调整实际打卡发放数据并向省厅数据平台交换;要按规定在每月后5日内使用“一卡通”系统月报表功能,形成当月的《惠农补贴资金月报表》向省数据平台交换。财政局应在月末和年终与级代发金融机构做好对账工作,分别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区、乡财政要引导和协助农民群众利用乡镇服务大厅查询系统等方式查询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

五、监督检查

(一)严格执行和遵守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六到户、八不准”工作纪律。“六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资金分配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公告通知到户,补贴兑现到户;“八不准”即:不准擅自改动明白卡的数额,不准擅自以补贴抵扣农户的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村组干部或他人代领补贴,不准违规收取农户“一卡通”存折,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不准阻挠农民自由提取补贴资金和搭售物品,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

财政部门和代发金融机构要加强农户“一卡通”卡折管理,大力宣传惠农补贴政策,共同把好补贴资金提取关。

(三)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财政部门要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年各类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联合检查。要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交叉互查等形式,对年度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四)相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责任追究制度,做好惠农补贴资金监管工作。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惠农补贴政策宣传;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监督服务渠道,建立服务监督电话、举报信箱和网络平台,及时受理农民群众举报、投诉和咨询;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和包村干部就近就地监管作用。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惠农补贴资金等行为,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谢家集区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一卡通”打卡发放操作规程》2018〕36)停止执行。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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