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晓伟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2022年3月2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晓伟同志为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孟庆超同志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杨怀鹏同志为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洪美同志为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卢忠润同志为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 军同志为区民政局局长;
崔伯良同志为区司法局局长;
胡年权同志为区财政局(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局长(主任);
程玉明同志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 兵同志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局长(主任);
李 青同志为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吴 翔同志为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局长;
穆道炯同志为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局长;
仇恒海同志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谢 刚同志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崔井生同志为区应急管理局(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 全同志为区审计局局长;
张海龙同志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邵 慧同志为区统计局局长;
李相群同志为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孙 静同志为区信访局局长;
杨传赣同志为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特此通知
2022年3月2日
皖公网安备 34040402000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