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家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机构职能简介
一、机构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水利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农业农村、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和编制全区农业农村、水利工作相关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落实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全区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全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三)落实国家、省、市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的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全区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全区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省、市级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全区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全区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全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全区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残留检测方法等国家标准。组织全区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全区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全区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全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全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全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全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参与农业对外援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做好水资源调度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十五)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区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区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计划并负责项目的实施监督管理。
(十六)指导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管理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十七)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落实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十八)组织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指导全区水利信息化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水利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全区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
(十九)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河流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二十)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二十一)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按规定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并监督实施。
(二十二)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资源开发。
(二十三)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处理辖区水事纠纷,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堤防、涵闸、泵站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指导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二十四)负责水利科技、外事工作。贯彻执行水利行业技术地方标准、规范规程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二十五)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二十六)指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二十七)负责区委、区政府和区委编委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
(二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九)乡村振兴职能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二、二级机构(局内)
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
(一)开展全区畜牧业发展业务指导,为畜牧兽医行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公益服务。
(二)开展畜牧兽医行业品牌创建,推动畜牧业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承担畜牧业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畜牧兽医项目实施相关事务性工作;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供技术服务。
(三)承担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开展动物免疫、动物疫病的普查、检测、诊断、定性等工作;开展全区重大动物疫病、疫情的风险评估;承担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疫苗和储备物资的运储和发放工作;为全区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四)负责畜禽良种与牧草、饲料作物新品种的引进、繁育、推广、性能测定、质量检验;负责畜禽种质资源和饲草饲料资源的调查、研究、保护、开发、利用等工作;承担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工作。
(五)开展畜牧兽医行业科技、教育培训、技术推广、成果转化和应用工作,推动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承担绿色畜牧业发展和畜牧兽医技术的实验、示范、推广工作。
(六)开展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技术指导工作;承担饲料、兽药规范认证和无公害等畜产品认证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开展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检验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
(七)开展畜牧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畜牧业发展平台建设、运行、维护;收集畜牧兽医行业信息,承担畜牧兽医行业统计、监测等工作。
(八)承担主管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孙志军
联系方式:0554-5687396
办公地址:淮南市谢家集区平山路1号谢家集区人民政府前楼213办公室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工作职责:
(一)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机、牧医等涉及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二)协助区委、区政府政府行使各项农业管理职能,做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
(三)制定农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农业生产工作的指导,加快高效农业的建设步伐,实现全区农业现代化。
(四)负责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组织指导全区农业生产、畜禽疾病防治、农业机安全生产工作。
(五)组织农业技术培训,重点加强经济作物栽培管理,畜禽疫病防治,机插秧工作的培训工作。
(六)向农户提供农业技术及信息服务,包括栽培管理、病虫防治、农机具维修、市场需求等一系列产销服务。
(七)依法加强本区有关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主要加强对农资市场、动物及其产品的生产经营、农机具市场等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八)承担主管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陈广春
联系方式:0554-5687396
办公地址:淮南市谢家集区平山路1号谢家集区人民政府前楼212办公室
三、办公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四、办公地址
淮南市谢家集区平山路1号谢家集区人民政府前楼215办公室
五、办公电话
0554-5680702
六、主要负责人
局长 李相群
七、邮编
232052
八、邮箱
xjjqnlj@163.com
九、网址
https://www.xiejiaji.gov.cn/public/column/118323103?typ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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