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催告书》送达公告
陈云伍 (身份证号:3404**********0817):
你因非医师行医一案,本机关于2026年2月11日对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编号:淮谢卫医罚〔2026〕1号),你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催告。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其他方式不能送达,故本机关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请你自收到催告书10日内,到谢家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履行下列义务:1、缴纳违法所得250元;2、缴纳罚款20000元;3、缴纳加处罚款20000元(逾期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合计40250元(肆万零贰佰五十元整)。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自收到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向本机关提出。
自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联系人:庞浣明 联系电话:0554-5689600
地址:谢家集区平山路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谢家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9月18日
后附公告原件
皖公网安备 34040402000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