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资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建议
近日,市审计局对2014年度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进行审计(调查)发现, 乡镇在固定资产资源管理方面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1.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资产管理责任不明确。乡镇没有建立固定资产增减、内部转移和报废清理等制度,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和使用部门没有进行合理分工,职责不明确,也没有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登记簿和卡片。
2.镇办企业资产管理不到位,固定资产反映不全面。镇办企业的资产均不在镇政府固定资产账面反映,房产证、土地证也不在镇政府管理。乡镇账面反映的固定资产远远小于实际,主要是各级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和新增固定资产,乡镇既没有挂账反映也没有转增资产,使这部分固定资产游离于账外,失去监管,容易滋生腐败。
3.固定资产购置、处置不规范,盘点制度不健全。固定资产购置不纳入政府采购程序,固定资产出租、毁损、报废、调拨、变卖、转让时,不按规定的程序报经审批,自行处理,不严格履行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程序,账务处理不规范。没有对镇属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
4.村集体土地承包管理混乱。延伸审计村集体经济管理情况时发现,村委会将村集体土地承包给个人,有的村没有承包协议,有的村没有按照承包协议收取承包费用。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审计建议加强乡镇、村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将所有资产资源纳入镇政府统一管理,由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清点等工作,健全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卡片等资料,对固定资产的报废、转让、变卖、租赁、捐赠等处置应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并及时作相应的账务处理,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盘点,做到账卡、账账、账实相符,尤其对国家、集体资产进行处置时,要严格按照《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置、使用和评估,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