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本单位普查公报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2-07-25 10:11信息来源:谢家集区统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国务院发布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七条 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除2004年条例发布第一次经济普查为2004年外,以后逢3和逢8年份为经济普查年。现在已不开展基本单位普查,此项工作已并入经济普查,即基本单位普查公报已并入经济普查公报。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