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家集区残联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6-01-21 17:04信息来源:谢家集区残联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主要职责 序号 名称 法定依据 实施部门
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1 加强法制建设,法律援助,宣传残疾人有关法律; 淮府〔1994〕51号 区残联
2 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政策、法规和规划。 淮府〔1994〕51号 区残联
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 教育、培养、表彰残疾人; 淮府〔1994〕51号 区残联
4 负责全区优秀残疾人才发现、选拔、培养和推荐使用; 淮府〔1994〕51号 区残联
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5 组织开展残疾人事业宣传及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 淮府〔1994〕51号 区残联
6 组织开展助残活动。 淮府〔1994〕51号 区残联
7 做好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 淮府〔1994〕51号 区残联
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辅助器具服务、福利、社会服务、法律援助、无障碍推广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保障和改善民生,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8 组织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扶贫工作; 淮府〔1994〕51号 区残联
9 协调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 淮府〔1994〕51号 区残联
10 指导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及宣传; 淮府〔1994〕51号 区残联
11 指导全区残疾人辅助器具配发和管理工作。 淮府〔1994〕51号 区残联
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进行指导和管理。
12 负责组织制定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等工作计划; 淮府〔1994〕51号 区残联
13 负责残疾人组织建设,指导乡(镇)残联组织建设工作,培训残疾人事业工作者; 淮府〔1994〕51号 区残联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14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淮府〔1994〕51号 区残联
开展残疾人事业的交流与合作。受政府委托负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15 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 淮府〔1994〕51号 区残联
16 负责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管理与指导工作。 淮府〔1994〕51号 区残联
承担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17 承担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各类残疾人协会的日常工作 淮府〔1994〕51号 区残联
承担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8 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信访、保密、民生工程、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干部人事、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后勤服务、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 淮府〔1994〕51号 区残联

    正在更新中...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