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谢家集区医疗保障局机构简介

发布时间:2026-01-15 09:14信息来源:谢家集区医疗保障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谢区医保局机构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标准。 

(二)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配合做好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三)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四)贯彻落实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落实安徽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五)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六)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做好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协助做好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险领域交流工作。

)负责委、政府和编委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

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区医疗保障局应贯彻落实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与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第四条 区医疗保障局不设内设机构。机关党组织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区医疗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

 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二、根据三定方案,区医保局无内设机构。

三、区医保局办公地址:谢家集区十涧湖路唐家山庄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03室

三、区医保局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到12点  下午2点半到5点半

五、办公电话:0554-2117853

六、主要负责人: 区医保局局长沈娟

七:邮编:232052

八:网址:https://www.xiejiaji.gov.cn/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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