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解读】杨公镇2020年午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以农作物秸秆资源利用为基础的现代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省大气办《关于做好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3号)、《淮南市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原则
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源头防控、标本兼治,属地管理、综合治理,坚决控制秸秆露天焚烧,努力构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三、目标任务
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区、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严格实行属地管理,落实镇村主体责任,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强化镇村联动,实行全年全面全域禁烧,力争实现全年卫星监测和省市区督察“零火点”目标。
四、具体措施
(一)多措并举,营造浓厚宣传氛围。1、召开会议,明确田主责任。村级召开党员、村民代表及村民组长会议,制定《村级秸秆禁烧村规民约》,对焚烧秸秆的村民明确处罚措施;2、广泛发动,鼓励群众参与。对村内党员、村民组长、低保户、贫困户、退役军人、社区矫正人员以及享受国家补贴的“五老人员”签订秸秆禁烧和禁烧宣传员承诺书,发放秸秆禁烧宣传员袖章和工作证;3、深入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每个村(社区)落实不少于1台宣传巡查车辆并开展工作;各村(社区)要布设不少于5条禁烧横幅和标语,102省道和杨孙路两侧的村不少于10条禁烧横幅和标语,村组喇叭要高频次广播禁烧音频,秸秆禁烧告知书要送达全部农户。
(二)明确责任,建立管控机制。1、成立组织、实行三级承诺制度。各村(社区)要组建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镇包保领导和村(社区)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包组干部(含镇工作组成员)为直接责任人,实行三级承诺制度,村包组干部向村(社区)书记进行书面承诺,村(社区)书记、主任和镇工作队成员向镇包村领导进行书面承诺,镇包村领导向镇党委、政府进行书面承诺;2、网格管理,实行同奖同罚制度。建立以镇、村(社区)、村民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四定”(定人、定责、定时、定位)工作要求,形成“边界明确、责任到人、上下互动、群防群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实行镇工作组人员与村两委成员同岗同责、同奖同罚。
(三)严密布控,精准实施值守。各村(社区)根据村内地块分布情况设置秸秆禁烧应急值守点若干处,桃园、杨公、双庙、杨公社区、汤王、陈庙等6村增设固定的秸秆禁烧应急值守点,实行全方位、无死角防控,全天驻守、巡查和应急处置制度,对发现违规焚烧秸秆行为的,立即制止、查处并妥善处置。值守点要搭建帐篷,每个值守点不少于4名应急人员,有宣传喇叭、应急车辆、灭火设备(大扫帚4把、打火把4个) 。
(四)分时段管理,消除焚烧隐患。1、油菜收割(5月10日-5月25日)各村(社区)要广泛动员群众将油菜秸秆清运至指定的堆放点集中堆放,切实做到“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渠道、离坟地和集中堆放),对家中没有劳力清运困难的,村(社区)要组织人员予以清运,彻底消除油菜秸秆焚烧隐患;2、小麦收割(5月20日-6月10日)采取“人盯收割机”措施,坚决实施低茬粉碎抛洒收割,做到小麦秸秆全量还田;3、耕种时段(6月10日-6月30日) 收割结束后,要采取“人盯田块”措施,动员群众做到秸秆不离田、深耕还田,直至每个田块耕种结束;4、常态化监管(6月30日后)各村(社区)对村内残留秸秆和堆放在田间地头的秸秆进行集中处置,消除零星焚烧隐患。
(五)严格奖惩,明确问责标准。1、继续实行保证金制度。按照以往标准缴纳秸秆禁烧保证金,对在卫星监测及省、市、区各级督察、巡查、视频监控中未被通报火点的,给予退还全额保证金本金并给予同等奖励;2、严肃查处焚烧行为。对擅自焚烧秸秆行为,将严肃追究放火人和田主责任,处以500-2000元罚款,对找不到放火人或田主的对村包组干部进行同等标准的处罚。3、严格责任追究。有下列情况的,按照标准扣减村(社区)包组干部保证金,按扣减后的剩余金额进行等额奖励,若保证金被扣完,不予奖励。村(社区)包组干部系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有下列情形的将视工作表现予以取消或延长考察和预备期限:(1)被监测卫星拍到1个火点扣减1000元;(2)被省级以上督察发现并通报1个火点扣减800元;(3)被市级督察、巡查发现并通报1个火点扣减600元;(4)被区督察、巡查和监控视频发现1个火点扣减400元;(5)被镇督察、巡查和监控视频发现1个火点扣减200元。上述事件按发生数量计扣,直至扣完交纳的全部保证金,镇包村领导、镇工作组成员、派出所包村民警以及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扣减比例为直接责任人的50%。
皖公网安备 34040402000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