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根据省、市、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集中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杨公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6日
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于4月底-5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决策部署,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举措,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集中一个月时间,动员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联系人和网格员等,统筹用好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等工作方式,逐户逐人逐项开展入户走访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不缺一项,切实解决政策理解和把握不精准、监测不及时不全面、精准帮扶不到位、风险消除简单化等突出问题,精准识别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强化精准施策,推动政策落实,实事求是消除风险,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范围和对象
结合物价指数变化、2021 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以当地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按照一定比例形成收入标准,同时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实现情况,淮南市确定2022年监测范围为7000元。在全镇范围内,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城市规划区居住但没有享受城镇相关保障政策的“农转非”人口全面开展集中排查。
三、工作任务
(一)排查认定新增监测对象。要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开展排查。一是要关注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脱贫户特别是2020年脱贫、整户无劳动力、近三年家庭人均纯收入持续减少的脱贫户,2021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低和明显减少特别是收入在当地监测范围内的农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整户无劳动力、近两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和重度残疾人家庭,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分户独居且子女无赡养能力或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老人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等。二是要全面排查农户实际生活状况。不仅要排查农户收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也要考虑刚性支出,以及在就医、上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特别要关注因疫情影响导致产业受损、就业不稳等情况。对分户独居老人,要核查其子女家庭经济状况和履行赡养义务情况。三是要拓展完善排查方式。在主要依靠镇村干部集中排查的同时,优化网格划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并用好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以及梳理媒体、信访、舆情信息等方式,突出问题导向,提高排查工作实效。对排查发现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制定并落实好帮扶措施,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坚决避免出现规模控制、应纳未纳和体外循环现象。
(二)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在不少于半年的时间内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对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并及时落实帮扶措施。
(三)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一是要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排查,重点关注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以及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尽快解决问题,消除风险;对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要全面认定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并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因人因户落实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要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二是要对脱贫户和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2022年帮扶措施进行排查,重点关注帮扶措施的精准性和针对性,是否存在过度帮扶和福利陷阱等问题。
(四)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一是要重点排查水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生产经营成本持续大幅上涨、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带动链断等方面的风险隐患。二是要健全联络员与部门会商、信息互通互享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医保、农业农村、民政、人社、教育、住建、残联、公安、信访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三是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防范预案,落实帮扶举措,提前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五)核查核实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数据信息。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一是要按照《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内容,全面采集信息,准确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结合系统数据发现问题,核实核准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信息数据。二是要排查信息是否全面,重点关注监测对象和脱贫户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问题。三是要排查信息是否准确,重点关注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问题。四是要排查录入是否及时,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是否及时进行更新完善,切实提高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同时,按照统一要求,补充录入乡镇防返贫监测模块有关数据信息。
(六)排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突出问题。梳理分析入户走访排查情况,查找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等方面的薄弱环节与不足,重点关注落实教育、医疗、住房、饮水、产业、就业、兜底保障等政策,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含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以及推进乡村建设(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农村改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等方面突出问题。
四、组织实施
集中排查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层层落实、上下联动的排查机.制,按照四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部署培训阶段(4月底前完成)。结合省、市、区工作方案,制定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细化实化举措,精心组织部署;全面完成网格划分和网格员调整,并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确保做到负责集中排查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实地排查阶段(5月底前完成)。5月15日前,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联系人、网格员等力量,完善工作方式,对所有农户进行全面筛查; 5月底前,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严格履行监测程序,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天,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原则上在10天内完成。要提高工作时效,监测对象认定的信息比对与识别程序同步进行,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数据共享、比对结果共用,对新纳入低保对象已开展过信息比对的,可不重复比对。加强协调沟通,及时组织,开展数据比对。
(三)信息采集录入(6月3日前完成)。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排查发现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要及时按程序进行操作。
(四)提交总结报告(6月5日前完成)。各村(社区)要全面梳理集中排查进展情况及成效,形成自查报告,总结经验做法,梳理困难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具体举措,在此基础上形成集中排查工作总结报告,经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审定后,将盖章扫描件(含word电子版)自查报告报镇乡村振兴办。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思想上做到高度重视,工作上对标对表,行动上迅速落实。要精心组织部署,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抓好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强化调度指导。按照排查工作要求,加强对村(社区)的督促指导,有序组织开展入户走访联系,对标对表逐户逐人逐项排查,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时间进度,提升工作实效。
(三)统筹推进整改。要突出问题导向,结合2021年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以及省考核评估督查发现问题,一体推进问题排查与整改落实。要坚持举一反三,以排查内容为重点,全面查找薄弱环节与不足,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及时建立问题台账,精准制定整改措施。要坚持突出实效,通过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