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解读: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一)决策背景
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国家战略部署,秸秆焚烧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污染源之一,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还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孤堆回族乡作为农业乡镇,农作物秸秆产量较大,往年秸秆焚烧问题时有发生,亟需通过系统化、制度化措施破解“禁烧难、利用弱”的困境。为响应蓝天保卫战总体要求,推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转型,保障辖区生态安全与农业可持续发展,结合乡域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决策依据
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 政策依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农作物秸秆资源利用为基础的现代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淮府〔2017〕64号)及省、市、区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年度工作要求。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制定意义
1. 生态意义:有效遏制秸秆焚烧行为,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守护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2. 经济意义:推动秸秆多元化综合利用,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率,为农业产业绿色转型注入动力;
3. 社会意义:构建“全员参与、全域管控”的长效机制,化解秸秆焚烧引发的安全隐患与社会矛盾,维护乡村和谐稳定。
(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守“源头防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以用促禁”原则,既通过严格监管、严肃问责筑牢“禁烧防线”,又通过技术推广、政策扶持拓宽“利用路径”;既强化乡村组三级联动的属地责任,又注重群众主体作用的发挥,最终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双提升”,全力达成“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工作目标。
三、文件制定全过程及关键时间点
(一)文件起草阶段(2025年3月1日—3月20日)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联合乡生态环境办、派出所、财政所等部门,梳理往年秸秆禁烧工作经验与不足,结合2025年上级工作部署和乡域实际,起草《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及奖惩机制。
(二)意见征集阶段(2025年3月21日—3月31日)
1. 内部征求意见:向乡领导班子成员、各站所负责人、驻村工作组征求修改意见,共收集优化建议12条;
2. 外部征求意见:通过村公告栏、村民代表会议、线上微信群等渠道,向各村“两委”、村民组长、农机手代表及农户代表征求意见,采纳合理建议0条。
(三)合法性审查阶段(2025年4月1日—4月5日)
乡司法所对《实施方案(送审稿)》进行合法性审查,重点核查处罚依据、责任设定、程序规范等内容,确认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要求,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明确“内容合法、程序合规”。
(四)会议审议阶段(2025年4月8日)
召开孤堆回族乡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审议《实施方案(送审稿)》。会议听取了文件起草情况说明,审议通过该方案,要求乡相关部门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细化落实举措,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五)文件印发阶段(2025年4月10日)
《孤堆回族乡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印发至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并通过政务公开栏、宣传车等渠道向社会公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重点执行时段为2025年5月至秸秆收割结束。
皖公网安备 34040402000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