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

发布时间:2026-05-19 09:29信息来源:谢家集区唐山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唐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规范举报调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唐山镇人民下属部门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第三条 举报内容。开展政务公开活动过程中是否存在下列问题:

(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二)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

(三)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四)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

(五)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

(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四条 举报投诉形式。举报投诉可采用来信、来访、电话、电函、电子信箱或口头等形式进行举报投诉。投诉电话:0554-5676358

第五条 举报投诉受理部门。举报投诉受理部门为唐山镇人民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监督举报投诉的受理、登记、调查、督办、答复及归档工作。

第六条 投诉举报件的调查处理。对投诉举报件的处理参照纪检监察信访件办理程序进行处理。对问题不严重、不复杂的投诉举报,应立即进行协调处理,尽可能当场答复对问题较严重、较复杂的事项,应认真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在信访规定的时限内作出答复。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正在更新中...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