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家园小区农民拆迁户安置的请示
区政府: 新家园小区是全市最大的沉陷区治理项目,位于唐山镇境内,小区建设占用集体土地721亩,需拆迁安置农民160余户。 项目建设于2006年全面启动,征地已基本结束,现进入拆迁安置阶段,考虑到农民安置的地方是城市规划区,采取产权调换的安置方式有利于本地区长远的发展建设,同时也有利于推进新家园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现请区政府同意对新家园小区的拆迁安置户由市沉陷办负责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安置,对拆迁户采取望北小区的方式(产权调换)予以安置,以促进拆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请示,请予批准。 二OO七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