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家集区谢家集街道信息公开制度
为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根据淮南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及谢家集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采编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小组的信息员从农业、财贸、文教卫、城建、计生等系统中选派,规定信息报送任务,制订考核奖惩办法,增强其责任感,从根本上充实信息源。同时,信息员采集的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审核。
二、报送制度
将信息员送来的信息归档、整理,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信息公布准确、及时。所发布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并根据上级《条例》要求按时报送。
三、审核制度
1、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开前,对其内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是否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进行保密审查。
2、审核工作实行书记负责制。信息公开小组办公室负责提出工作中政府信息公开或不公开意见,报书记审核。
四、发布制度
1、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街道网站、户外公布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2、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3、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