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家集街道建立企业家、商会、行业协会等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有关制度

发布时间:2022-09-07 09:13信息来源:谢家集区谢家集街道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第一条   为增强涉企政策科学性,营造良好政策环境,推动政策落地落实,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涉企政策,是指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和改革政策、行业标准和规范;市场准入、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专项政策。

第三条   涉企政策起草单位负责涉企政策意见征询、政策公平性审查、政策实施后评估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  起草部门完成涉企政策初稿和起草说明后,应当征求与政策关联性强的有关企业家、行业协会和商会的意见建议。

第五条  起草单位应深入调查研究,精准掌握企业政策需求,通过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信函、主动上门、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广泛听取企业家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针对企业的“痛点”、“难点”、“堵点”等问题,研究提出相应政策措施。

第六条  对关系企业切身利益、专业性较强的涉企专项政策,可吸收相关领域专家、企业家代表等共同参与起草,进一步拓宽企业参与渠道,充分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依托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企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商会等,科学合理选取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企业家代表,兼顾不同所有制、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

第七条  与企业直接相关、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专项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外,起草部门要通过召开企业听证会、论证会、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政策的科学性、可行性及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皖事通”、淮南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作用,开通互动交流和信息反馈渠道,方便企业家和社会公众咨询政策、反映问题、提出建议、表达诉求、监督举报。

第八条  涉企政策草案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后,修改完善形成涉企政策送审稿和起草说明,按有关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议。

第九条  涉企政策公布实施后,实施部门应当及时开展政策宣传和政策解读。实施单位可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广播、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开展涉企政策宣传、解读等工作。

​第十条  涉企政策实施满一年后,实施单位应当对涉企政策执行情况组织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实施单位可以委托行业协会、商会或其他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开展涉企政策评估工作。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淮南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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