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安全类】关于依法查处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关于依法查处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近年来,全国一些地方发生多起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爆炸、火灾等危害公共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加强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法查处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二、依法查处利用微信、QQ、抖音、快手等互联网平台非法售卖烟花爆竹行为,严格查处在商场、超市、门面、沿街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依法查处居民居住场所、厂房、民房、出租房屋等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及非法设立中转库行为。
四、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严禁利用物流、寄递渠道运输烟花爆竹,严禁违反许可事项运输烟花爆竹。
五、依法查处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根据《淮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大通区行政区域内(含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寿县、凤台县、潘集区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间,由其县(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间,由其管理委员会报请市人民政府决定后公布。
欢迎并鼓励各单位、组织和个人举报、揭发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举报经查证属实,且公安机关已实施行政处罚的,将依据《淮南市群众举报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奖励办法》给予举报人100元及以上奖励,并对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严格保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举报电话:
0554-110(市公安局)
0554-12350(市应急管理局)
0554-12345(市城市管理局)
0554-12315(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淮南市公安局
淮南市应急管理
淮南市城市管理局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3日
皖公网安备 34040402000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