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淮南市谢家集区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包含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申请条件、审批流程)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入园难问题,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管理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
谢家集区幼儿园资助贫困幼儿管理工作由孟恒同志为主要领导负责人,陆姣同志为经办人,园务成员及各班班主任为宣传、监督人员,各成员积极配合,协调组织实施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
1.贫困儿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孟恒
成 员:王玉 陈玉婷 陆姣 江玉
2.贫困儿童资助工作评审小组
组 长:孟恒
成 员:王玉 陈玉婷 陆姣 江玉 各班主任
二、资助对象
1.父母双方或一方患重大疾病,导致经济特别困难家庭的子女;
2.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保教费家庭的子女;
3.父母双亡或一方死亡,家庭缺乏劳动力,无收入来源,生活特别困难家庭的子女;
4.已被县(区)以上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农村低保户,特困供养,边缘户。
5.建档立卡户。
6.孤儿、残疾幼儿及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子女。
7.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患有重病的家庭。
8.家庭经济困难的留守儿童。
9.烈士、现役军人子女。
三、资助标准
每生每学期按贫困程度给予400—1000元不等的资助。
1-3条为一档1000元
4-7条为二挡600元
8-9条为三挡400元
四、办理程序
1.资助申请证明
每学期开学时,符合条件的受助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受助儿童监护人)向幼儿园提出申请,提交民政、医疗等相关机构出具的低保证、孤残证、医疗证明或所在村委会(居委会)证明等相关印证材料。幼儿园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幼儿家长填写完成后收回审核。
2.资格审定
幼儿园贫困儿童资助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儿童家庭情况进行评审。
3.公示
幼儿园将通过评审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名单在幼儿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不得涉及儿童隐私。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4.上报
幼儿园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受助儿童名单后,将受助儿童申请材料上报幼儿园资助管理小组。
5.申请时必须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原始证件和按规定复印的复印件,原始证件经幼儿园核对与复印件相符后当场退给受助儿童监护人。
五、资金拨付
园内将园内资助资金直接打给困难家庭。(社保卡)
六、工作要求
1.严格公示,经审核合格后在园内进行公示。
2.采取展板、宣传单、口头等方式对家长做好宣传,以便做到家喻户晓。
3.专设管理人员,监督人员,不套取、虚报冒领等行为
4.各班教师清楚上交申请幼儿的具体情况,有必要进行相关的家访活动,以便确认申请的真实性。
5.将《申请证明》《学前教育儿童资助发放清单》等相关表、公示照片及幼儿贫困材料存档备查。
淮南市谢家集区幼儿园
2025年9月
皖公网安备 34040402000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