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民政局局长张力解读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如何办理
问:满足什么条件的家庭可申请?
1、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低生活保障标准;
2、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
问:办理流程?
由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也可以向村级提出申请,村级工作人员转报,由乡镇(街道)办理人员受理并入户调查该户的实际情况与申请信息是否一致,情况符合办理条件的,上报至区县民政部门,并在上报时提交该户的收入财产状况与困难状况信息,由区县民政局业务办理人员核实并作出最终决定。
问:审查标准?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3个基本条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审批程序,可以获得低保。
问:年审年检时限?
对获得低保对象定期核查。对A类家庭,可每年核查一次;对B类家庭,可每半年核查一次;对C类家庭,原则上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核查。
问:申请材料需要哪些?
1.申请书原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
4.收入财产状况证明原件
5.困难状况证明原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
4.收入财产状况证明原件
5.困难状况证明原件
皖公网安备 34040402000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