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家集区2022年水稻育秧中心建设方案
各乡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等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2〕字39号)文件精神,推进和规范水稻育秧中心建设,确保项目任务高质、高效完成,现将《谢家集区2022年水稻育秧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谢家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2年4月18日
谢家集区2022年水稻育秧中心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水稻机插秧水平,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等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2﹞3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强一增”行动要求,以“机械强农”为目标,突出抓好水稻育秧中心建设,补齐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短板,全面提高我区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
二、目标任务
2022年,我区建设1个水稻育秧中心。通过水稻育秧插中心建设,带动全区水稻机插秧水平全面提升。
三、建设内容
1.育秧中心须建成育秧板房200平方米,育秧水泥晒场200平方米。
2.育秧中心须购置水稻育秧播种流水线1台以上(含1台),床土粉碎机1台,育秧硬盘30000张。
3.育秧中心须有1名接受过专业培训、有一年以上机插秧育秧经验且相对稳定的育秧技术人员,负责育秧,确保育秧质量。
4.育秧中心须有四轮乘坐式插秧机5台以上(含5台)。
5.育秧能力。育秧中心年机插秧服务面积达到3000亩以上。
四、申报对象
我区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基础设施齐全、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农业生产组织(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可申报。
五、遴选办法
(一)发布遴选通知。《谢家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关于遴选2022年水稻育秧中心建设项目主体的通知》(见附件)。
(二)组织评审。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组织人员对申报主体进行材料评审、现场查验和综合评定,按照好中择优的原则,初步确定承担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并在谢家集区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局会议研究通过。
六、项目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更好推进2022年我区水稻育秧中心建设工作,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成立谢家集区2022年水稻育秧中心建设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袁莉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青(谢家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
副组长:张广忠(谢家集区财政局副局长)
范学伟(谢家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副局长)
成 员:袁 莉(谢家集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
张科新(杨公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赵 龙(孙庙乡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绍关(孤堆回族乡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永周(唐山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高 磊(望峰岗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范光好(李郢孜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二)规范工作程序
1.公开遴选。按照“新型经营主体自愿申报、公开公平、好中选优、支优扶强、先建后补”的原则进行公开遴选、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2.项目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按照申报要求的建设内容、建设规划进行建设,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进行督促指导。
3.组织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以书面形式向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提出验收申请,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验收。承建单位按照谢家集区2022年水稻育秧中心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的要求,及时提供验收材料(具体另行通知)。
4.兑付资金。验收合格给予拨付项目补助资金,验收不合格不予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附件:谢家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关于公开遴选2022年水稻育秧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附件
谢家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关于公开遴选2022年水稻育秧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皖农办机函〔2021〕122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等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机函〔2022〕3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水稻育秧中心项目建设主体遴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
2022年项目补贴资金10万元。建设1个水稻育秧中心,资金从省级财政“支持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中列支,项目资金全部用于水稻育秧中心建设。资金使用方式为“先建后补”。
二、遴选对象
我区范围内,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近2年来无不良记录,无违法违规行为,均可申报水稻育秧中心建设项目。
三、申报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且正常运营;
2.年机插秧服务面积达到3000亩;
3.具有一定的生产基础和规模,规模较大、管理规范、服务能力较强、社会影响力较好的优先。
四、材料上报
申报单位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印章):
(一)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二)申报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申报单位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
(四)申报单位成员名单花名册(附件2)。
(五)申报单位机具拥有量清单(附件3)及佐证材料(申报单位提供农业机械发票,或租用协议,或能够证明机具为申报单位所有的证明材料)。
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前。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谢家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谢家集区人民政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袁莉,咨询电话:0554-5680702。
附件1
谢家集区2022年育秧中心建设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报 单位 |
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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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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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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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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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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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插秧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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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秧流水线(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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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土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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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秧硬盘(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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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 设施 |
育秧大棚占地(㎡) |
育秧晒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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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育秧中心成员名单花名册
申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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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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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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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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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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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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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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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育秧中心机具拥有量清单
申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机具类别 |
机具型号 |
出厂编号 |
购置时间 |
车主姓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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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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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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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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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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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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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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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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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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