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谢家集区委谢家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
现将《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2—2025 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谢家集区委
谢家集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5日
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2—2025年)
为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开展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以下简称“两强一增”行动),根据《淮南市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 案(2022—2025年)》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农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发挥“亩均论英雄”改革的牵引作用,实施“两强一增”行动,不断提高淮南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动谢家集从农业大区向农业强区转变。
二、发展目标
到 2025 年,力争农业劳动生产率达3.72万元/人、农业亩均产出率达7005 元/亩,均较2020 年翻一番,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8%,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1%。农民收入超过全市平均水平。
三、科技强农
(一)农业“四新”科技成果转化行动。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推动现代农业提质增效。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采取“聘、选、派、育”等方式,科技特派员发展到24 名以上,实现行政村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委组织部、区教育体育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整合驻村工作队、专业科技服务团等力量,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从个人服务向团体服务转变,推动从技术服务向产品营销、金融服务、乡村治理等服务转变。(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加强区、乡(镇)农技队伍建设。支持农业科技服务人员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培训高素质农民90 人次。(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二)种业强区建设行动。加快推进我区种业振兴。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收集保护各类农业种质资源。(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科技局)积极参与良种科研联合攻关。(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科技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三)种养业提质增效行动。创响“徽派·淮南”农产品,把谢家集农业资源、生态优势转化为产品、市场优势。围绕“稳产量、提品质、增效益”,以金大地米业、克坦米业等为重点,扩大优质专用小麦和品牌水稻种植面积,发展优质专用粮食20 万亩,推行“按图索粮”和订单化生产,优质粮占比达70%以上,订单占比达40%以上。围绕蔬菜、食用菌、水果,发展特色种植业,重点发展望峰岗西红柿、杨公草莓、孤堆食用菌等。发展优质大豆、双低油菜,优质大豆保持在 6千亩,双低油菜发展到7 千亩以上。大力发展地方特色畜禽,做好施家湖毛蟹和孙庙甲鱼品牌推广,推进畜禽绿色健康养殖,规模养殖比重达86%以上。实施绿色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0.1万亩,稻渔综合种养发展到 1 万亩(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力争培育出有影响力的“皖美农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新增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至24 个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
(四)农业全产业链建设行动。以十大绿色食品产业为牵引,发挥农产品加工“接一连三”的作用,促进农产品转化增值,围绕优质粮、畜禽、水产品、蔬菜、豆制品、食用菌等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形成全区乡村产业整体布局。大力推 广“大地梦”等大米品牌,着力打造“淮南粮仓”。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不断提升改造屠宰加 工、冷链储藏和运输设施,着力延伸全产业链生猪产业,加 快“一县一业”全产业链创建,到2025 年形成一个主导产业。积极创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牵头开展“产学研用”联合攻关,攻克食品预处理、分离提取、减损增效等技术瓶颈。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初(粗)加工;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实现一二三产融合,提升综合效益。大力发展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加工。实施农产品加工“五个一批”工程。鼓励支持“味咚咚黑鱼片”等地方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农产品加工总产值超过 21 亿元,农产品加工产值和农业总产值比达到全市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五)农业绿色循环发展行动。推进农业资源利用集约化、投入品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打造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区。推进农作制度创新,推广应用间种、套种、轮作等方式。示范推广水肥一体化、膜下滴灌等技术,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60。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43%。(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实施秸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五年行动计划,对全区规模养殖场实行建档管理,全数纳入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台,指导规模养殖场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7.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回收率达85%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提高农业生物安全、兽药安全使用和土壤污染治理水平。
(六)数字赋农行动。加快村集体经济运营及监管、淮 河重点水域禁捕等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数字化 改造,抢占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制高点。(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学习凤台绿港智慧农业模式,推进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等生产过程数字化转型升级,力争建成数字农业工厂 1 个,积极创建数字农业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数据资源局)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达0.42亿元。(责任单位: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积极参与省农业农村大数据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加快益农信息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机械强农
(一)农机产业育苗行动。积极引进规模以上农机装备制造企业。(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二)农机研制补短板行动。围绕产业急需、农民急用,全面梳理农机发展需求,积极向上级反馈农机装备需求。(责任单位: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鼓励企业加入省农机装备创新研发推广联盟。(责任单位: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落实科技计划项目、首台套补助和首台套保险等政策,引导企业参与全国农机补短板行动。(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三)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加快农机更新换代,根据国家和省农机购置和报废更新补贴等支持政策,逐步淘汰老旧机械,大型复式智能高效机械占全省比例达0.083%。(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财政局)提升粮食等主要农作物农机装备能力,在杨公镇、孙庙乡、孤堆回族乡各建成 1 个育秧中心。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打造小麦、水稻、玉米、油菜、大豆高标准综合示范基地 1 个。加快经济作物和畜牧、渔业生产农机装备应用。深化农机农艺融合,推进作物品种、栽培技术和机械装备集成配套,建设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1 个。(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四)农机社会化服务提升行动。优化农机装备资源配 置,加强区域统筹规划布局,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力争建成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1 个。培育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组建农业生产联合体,引导村级组织参与农业生产大托管和农机作业网格化服务,加快机械换人进程。培训农机手200名。运用省农机智能调度信息平台,联通农机化服务大数据,实现管供需智能化对接,提升农机管理、服务和应急能力。(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五)农业“标准地”改革行动。优化耕地功能空间布局,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在区域合理布局农业生产用地,强化土地经营者对土地的投入和管理责任,提高土地产出率。因地制宜推行“大托管”和“一户一块田”改革,推进小田变大田,提升农田宜机化水平。新建高标准农田1.75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3万亩。建设千亩片、万亩方集中连片永久基本农田。(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加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推进,将中小型灌区有效灌溉面积优先打造成高标准农田。(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推深做实田长制改革,田长制配套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六)农产品仓储冷链设施建设行动。面向长三角市场需求,以“上游连基地、市场搭平台、下游强配送、终端进社区”为导向,规划建设改造一批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集配中心、产地市场,配备预冷加工、冷藏保鲜等冷链设施,打造长三角3 小时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圈。以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为重点,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新增冷藏保鲜设施 16 个、库容6000 立方米。(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商务投资促进局)
五、促进农民增收
(一)工资性收入倍增行动。实施农村居民本地就业“121”计划,推进有劳动力的家庭每年至少有 1 名劳动力在本地务工,收入2 万元以上,带动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达 1 万元。(责任单位: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大力发展区域经济,积极打造区域发展规模体量大、专业化程度高、延伸配套性好、支撑带动力强的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就地就近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推进镇村特色加工产业发展,规划建设杨公无花果、望峰岗西红柿等一批特色产业,在保留乡土特色的基础上促进其发展壮大,就地就近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挥好公益性岗位的就业保障作用。(责任单位:区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局、区乡村振兴局)
(二)财产性收入扩量行动。积极申报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盘活各类资源资产,充分释放改革红利。深入推进农业生产大托管模式,规范“两委托、两跟进、一托底”,全区农业生产大托管试点示范村达20 个,试点面积超2万亩,托管农户户均收益超3000 元。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例达65%以上,300亩左右集中连片适度规模经营占比达50%。在全区推广村集体为主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模式。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三变”改革的村 达86%。(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探索成立村社合一的乡村振兴公司,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达17%,不断提高农民财产收益。(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力争全区农民财产性收入翻一番。
(三)经营性收入壮大行动。大力发展乡村产业,推进粮头食尾、农头工尾等小加工,发展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让更多的增值收益留在农村、留给农民。充分利用农业生产大托管后的规模化种植优势,统筹谋划生产优质稻米,依托“大地梦”等品牌优势,打造“淮南鲜米”,提升大托管土 地亩均收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达 120 个、农民合作社稳定在 120 个左右、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10 个。(责任单位: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四)转移性收入提升行动。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每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800 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让农民工留得住、能就业。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提高“8+1”综合救助标准。(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城乡建设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局、区医保局、区残联)落实好农业相关支持补贴政策,重点聚焦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实现对粮食实际生产者精准补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的作用,统筹推进“两强一增”行动落地实施。区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实化具体工作举措,形成部门工作合力。在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承担日常工作,建立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机制,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季度排名、年度考核制度。各乡镇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把各项任务落实到人、到地块、到具体企业。
(二)加强“双招双引”。坚持用市场的逻辑谋事、资本的力量干事、平台的思维成事,推动土地规模化、组织企业化、技术现代化、经营市场化、服务社会化,助力“两强一增”行动落地生根。加大“双招双引”力度,围绕优势产业、重点产业,编制招商地图,分区域、分类型、分行业,精准招商、定向落地。针对农业物质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组织制定发布“揭榜挂帅”区、乡(镇)两级榜单,广发“英雄帖”,招揽高端人才,攻克技术难题。(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三)加强用地保障。新编区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 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依法依规保障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落实耕地"进出平衡”。(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对省、市乡村产业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纳入用地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办理。
(四)加强资金支持。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加大财政对“两强一增”行动支持力度,统筹用好相关涉农资金,充分发挥涉农相关基金作用,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切实形成对“两强一增”行动的投入合力。(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加大以区级为单位资金整合支持力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到 2025 年全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10%以上。(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落实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税收支持,加大企业贷款贴息力度。(责任单位: 税务分局、区财政局)发挥“裕农通”(安徽)等数字金融服 务平台作用,推行“无感授信、按需增信、随时用信”模式。(责任单位: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金融机构要在农村普惠金融中单列涉农信贷投放计划,力争涉农贷款增速高于本地各项贷款增速。(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五)加强考核督导。将“两强一增”行动纳入区委、区政府重点督查考核事项、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区乡村振兴 实绩考核。(责任单位:区委农办、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建立"两强一增”行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业亩均产出率等指标调查统计。(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与用地指标、涉农资金安排“双挂钩”的“赛马”激励机制。(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