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谢家集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6 18:24信息来源:谢家集区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各农技推广机构: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教函〔202351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要稳定队伍、提升素质、回归主业,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等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组织引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履行好促转化、推技术、做示范等公益性职能,引导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发展,创新技术推广服务方式方法,集成组装先进技术模式,由点及线到面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模式,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提供综合技术解决方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提供坚强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年度目标

强化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信息化水平,支撑服务三农中心工作作用不断增强,在粮油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生猪稳产保供、农药残留治理、农业防灾减灾等方面成效突出。全区建设5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推广4项(次)先进适用主推技术,在每一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开展4场(次)以上的技术示范展示活动;对全区1/3以上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开展先进成果普及培训;90%以上在编在岗农技人员参与包村联户服务;85%以上科技示范户、95%以上农技人员、专家和特聘农技员应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开展在线指导,展示服务效果。

三、重点任务

(一)促进大豆先进适用技术集成落地。贯通农业科研、推广和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建立健全大豆技术集成创新平台体系,聚焦大豆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落实高油高产品种筛选、技术集成创新及推广普及应用等任务。

(二)支撑稳产保供任务落实。确保稳粮保供重点任务有效落实。区、乡()农技推广机构要强化公益性职责履行,全面支持稳粮保供、大豆油料扩种、菜篮子产品供给,优先做好冬小麦科技壮苗全程田间管理等技术推广服务工作。

(三)提升农技推广队伍能力素质。组织连续不少于5天的脱产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不少于5天的知识更新培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鼓励通过收看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科讲堂、订阅《农民日报》等途径,以及脱产进修、在职研修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鼓励农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增值服务并合理取酬。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对长期扎根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技人员,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绩效激励等方面予以倾斜。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省委编办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教2022176号)部署,定向培养一批高素质人才进入农技推广队伍。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委编办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皖农教202348号)要求,扎实做好今年定向培育招生、协议签订等工作。

(四)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互联网+农机作业等服务模式,为农户提供生产管护、存储加工等全程科技服务。鼓励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牵头建设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引导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主体规范作业标准,特别是农机手技术服务标准等,集成综合技术方案,不断提高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投入品精量施用等科技服务水平。

(五)加强先进技术试验示范。选用适宜本地农业生产的主导品种,完善省、市、三级主推技术遴选发布机制,重点围绕稳粮增产、地力提升、土壤改良等需求加强2023年省级发布推介的48项农业主推技术推广应用。规范我区基地管理,健全管理评价制度,明确年度技术示范和服务任务,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带动作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规范遴选、精准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继续推行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制度,每位农技人员包保服务不低于5个科技示范户。

)提升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持续普及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使用,探索推进农技员、特聘农技员注册及核准机制。围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重要农时和防灾减灾技术服务等重点任务,引导农技人员、科研专家、特聘农技员等开展线上指导服务。继续将平台作为项目推进实施、绩效管理、经费安排的重要支撑,不断完善数据填报和更新工作。支持各地健全部地协同、数据共享的农技推广服务模式,拓宽平台的覆盖面和使用率。

四、实施范围、资金用途及标准

(一)实施范围。

继续在全区范围内承担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

(二)资金用途及标准。

1.基层农技推广服务。

1)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发生的交通费、误餐费、通讯费等支出,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25%

2)用于聘请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劳务费等支出,按专家服务次数计算。专家从事正常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技术推广、指导服务工作,不在列支范围内。

3)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完成农技推广重大任务并由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评价的绩效奖励,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5%

4)用于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发生的费用,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5%

2.农业科技示范。主要用于示范展示基地和科技示范户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试验示范展示所需的农(兽)药、肥料、饲料、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以及组织展示、观摩培训活动等发生的费用支出。

3.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参加培训和学历提升教育、信息化技术应用等发生的费用。对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和发放方式,由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报省备案。

五、实施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调。要推动政策衔接配套,进一步健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统一组织(种植、畜牧、水产、农机、能源生态等行业)任务实施,统一报送信息,统一组织服务,统一督查通报,统一考核奖惩。

(二)规范组织实施。要紧紧围绕2023年总体思路、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实施方案。要定期开展实施情况调度,准确掌握执行进度及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加强资金监管。实行资金专账管理和审计报告制度。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制度或报账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严禁用于发工资、办公经费、基础性农业科研、购买农业科技成果和专利以及与技术推广服务无关的其他支出,确保专款专用,截留、挪用等违规违法行为,将严肃处理。

(四)强化绩效考核。以农技推广服务实效、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为核心,通过集中交流、在线考评、实地核查、交叉考评等方式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与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下年度资金预算安排等挂钩。要建立三方共同考评制度,加强对农技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农民对服务满意情况和技术服务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

(五)加强交流宣传。充分挖掘任务实施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通过现场观摩、座谈交流等方式和网络、报纸、电视等渠道进行推介宣传。注重选树典型,对在保障农业生产、带动产业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农技人员等加大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农技推广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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