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2 16:56信息来源:谢家集区民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问: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决策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为扎实做好2022年度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工作强化对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的管理,不断激发社区专职干部爱岗敬业、争创先进的工作热情,谢家集区民政局根据《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淮人社发〔2017〕22号),《中共谢家集区委办公室谢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谢办发〔2017〕54号),《关于印发<谢家集区城市社区网格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谢府办秘〔2017〕133号)文件以及《淮南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方案(试行)》(淮府办秘〔2019〕52 号)精神,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问:《考核工作的通知》的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为扎实做好2022年度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工作强化对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的管理,不断激发社区专职干部爱岗敬业、争创先进的工作热情。


问:《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研判和起草过程是什么?

答:依据《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淮人社发〔2017〕22号),《中共谢家集区委办公室谢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谢办发〔2017〕54号),《关于印发<谢家集区城市社区网格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谢府办秘〔2017〕133号)文件以及《淮南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方案(试行)》(淮府办秘〔2019〕52 号)精神,2023年4月3日召开《考核工作的通知》修订研讨会2024年4月5-10日,广泛征求乡镇(街道)民政所意见,4月19日起草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截至5月22日,区民政局未收到任何意见反馈和建议。于6月1日正式印发文件。


问:《考核工作的通知》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 考核对象为2022年在职社区工作者,包括依法依规选举的社区党组织成员(专职成员和兼任社居委成员)、社区居委会成员,本次年度考核的周期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此期间退休、返聘、辞职以及被罢免的不参与考核,不在社区岗位工作的不予考评优秀等次。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单位内部评议与服务对象评议相结合,在保证考核工作的公正性、真实性、准确性的前提下,以社区工作者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社区居民满意度为主要依据,由各乡镇街道具体组织实施。


问:《考核工作的通知》的创新举措和保障措施是什么?

答: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社区工作者考核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规范组织实施,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2、各单位要按照考核要求,对每位社区工作者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如实做出客观公正、真实公平、透明公开的考评,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准确划分考核等次,优秀等次比例按社区工作者人数的15%确定。

3、各单位将社区工作者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公示5日无异议后,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谢家集区社区工作者考核表》(附件1)、《谢家集区社区工作者考核人员花名册》(附件2)上报至谢家集区民政局。

4、社区工作者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岗位调整的依据。对未参加年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视情况予以诫勉,辞退或罢免,单位要做出详细说明,提出具体意见,随考核资料一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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