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谢家集区省级健康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谢府办〔202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淮南高新区智造园区管理办公室,驻区有关单位:
《谢家集区省级健康区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谢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
谢家集区省级健康区建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切实提升全区健康治理水平,提高全区居民健康指数,根据《安徽省健康县区建设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卫生与健康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安徽省健康促进与教育的实施意见》,围绕全面建设“健康谢家集”的发展定位,通过完善健康政策、建设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倡导健康文化等,增强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全力做好健康区建设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方针,各成员单位制定有利于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
(二)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全区居民健康素养在基线调查基础上有所提高,或高于当年全省平均水平。
(三)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加强健康布局,优化健康服务,发挥健康社区(村)、健康家庭、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提高社区(村)居民的参与程度。
(四)创新健康工作机制,根据评价标准,推进建设项目,总结适合我区实际的健康综合干预模式,探索和创新健康工作长效机制。
三、时间安排
根据《安徽省健康县区建设工作方案》统一时间安排,我区健康区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政府承诺,工作启动(2023年6-10月)。制定并下发《谢家集区健康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谢家集区省级健康区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等文件,成立谢家集健康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谢家集区健康区专家委员会。
第二阶段:综合干预,全面达标(2023年10月-2024年10月)。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制定健康政策,建设健康区场所,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创建支持性环境,组织实施并开展监督指导,针对优先领域和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综合干预,全面推进健康区建设。
第三阶段:考评督导,效果评价(2024年10-11月)。对照标准开展自查提高,完善各类工作项目及相关资料整理建档,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省级健康区标准;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建设效果评估,并提交评估资料,迎接验收。
四、工作内容
(一)将健康区建设工作纳入区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预算,制定健康区发展规划。
(二)建立健康区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制定相关政策。
1.成立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定期召开成员单位领导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
2.区政府和各部门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策略,梳理各部门与健康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探索开展健康影响评价,结合实际制定多部门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各部门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并建立健康专家委员会。
3.区卫生健康部门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制定配套文件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项建设重点任务,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三)完善健康网络,创新工作模式
1.建立覆盖城乡社区(村)、医院、学校、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每个单位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建立健康促进网络工作人员队伍和相应工作制度。
2.建立健康促进专业人员队伍。加强区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建设,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配备必要设备;建立以区疾控中心健康教育为核心,覆盖区、镇(街道)、村(社区)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教育网络,每个单位均要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兼)职人员。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积极发挥乡村医生“健康保健员”“健康指导员”“家庭保健员”作用,探索健康管理工作方法和途径,落实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作用,为辖区各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创新健康促进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健康教育与基层人口计生宣传整合融合模式,促进人口计生宣教网络在健康促进工作中发挥作用。
4.经费保障。区财政根据健康区建设工作的需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四)加大培训力度,提升能力建设
1.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政府各部门对健康区的认识和工作能力。
2.针对政府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健康促进网络工作人员,通过工作会议、专题讲座、研讨会等形式,提高区政府各部门、社区和重点场所对健康区理念和策略的认识,提高其发挥部门优势促进居民健康的能力。
3.针对卫生健康部门,采取逐级培训方式,对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提高其对健康区理念、方法和建设内容的理解,掌握健康教育基本技能,提升健康区建设能力。
4.针对健康教育专业人员,采用理论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模拟演练等方式,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技能培训,使其熟悉健康教育理论和方法,熟悉健康素养、烟草控制、优生优育等基本内容,掌握健康教育计划制定和实施、健康传播材料设计制作、健康讲座和健康咨询、社区诊断和现场调查等基本专业技能。
(五)确定重点领域,进行综合干预
充分整合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健康科普等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重点工作,充分发挥项目的带动和推动作用,推进我区健康区建设工作。
(六)开展基线调查,确定优先领域
1.开展需求评估。全面了解全区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人群健康素养水平、健康状况和疾病负担情况,多部门健康相关政策开发情况,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现状和工作能力等基本情况。
2.确定优先领域。结合健康区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分析全区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明确需要优先干预的问题和领域,制定适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健康工作能力的健康促进工作策略和措施,制定谢家集区健康促进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3.定期评价干预效果。根据我区实际情况,调整需要干预的优先领域。
(七)建设促进健康的场所和公共环境
1.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全面开展健康社区(村)、健康家庭、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等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充分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提高场所内人群的健康素养水平。
①经过建设,全区健康乡镇建设覆盖率≥30%。
②经过建设,全区二级及以上医院中,健康促进医院建设比例≥50%。
③经过建设,全区健康企业数量≥3家,每年新增健康企业≥1家。
④其他5类健康细胞建设覆盖率逐年提升。
⑤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环境。
2.建设无烟环境。全面无烟是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业建设的必要前提条件。全区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卫生健康机构和学校全面禁烟。
3.全区环境整洁卫生。做到生活污水和粪便无害化处理,为居民提供安全的生活饮用水和食品,提供锻炼场地和设施,对有健康困难的家庭开展适当的社会救助和社区帮扶活动,建设健康、安全、愉快的自然环境和和谐互助的社会人文环境。
4.创新体制机制。总结适合我区实际,可推广的健康促进综合的干预模式,探索促进区域健康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八)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1.以提升全区居民科学健康观、基本医疗素养、慢性病防治素养、传染病防治素养、妇幼健康素养、中医养生保健素养为重点内容,在电视、移动媒体和新媒体播放健康公益广告,传播健康素养核心信息,深入社区(村)、学校等场所开展健康巡讲,发放健康教育传播材料,组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质量和覆盖面,每年直接受益人数达总人口的30%。
2.健康中国行。围绕“健康中国行”年度主题,联合相关部门同步启动全区健康中国行活动。充分发挥卫生健康机构主体作用,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优势,有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将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人心,形成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
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按照服务规范要求,通过发放健康教育资料、设置宣传栏、健康讲座、健康咨询、个体化健康指导等服务,鼓励社区(村)居民广泛参与健康区建设活动,倡导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创建健康环境人人有责的理念,积极参与改善自身健康的过程,有效落实健康教育服务内容。
4.卫生日主题活动。在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结核病日、艾滋病日等时段内,多部门联合,深入城乡开展健康主题活动,普及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参与程度,增强宣传教育效果。注意日常宣传教育与主题日宣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
(九)广泛营造健康区建设氛围
开展健康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电子屏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全方位宣传健康区理念,宣传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开展的重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程度,为健康区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影响力。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康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纽带、指导和协调作用,落实项目实施主体,建立工作网络,明确优先领域,组织开展各项综合干预活动,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各乡镇(街道)负责所辖地区的建设工作,要调动社区(村)两委建设工作积极性,搞好责任区域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区直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建设工作,又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权责明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全面完成各自建设任务。
(二)细化目标责任。按照《健康县区评估细则》(2023版)标准要求,按年度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把建设目标层层落实到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要加强各部门建设工作督导、指导,开展阶段性的检查验收,力争达标一项,验收一项,巩固一项,发展一项。区委区政府将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建设目标内容进行考核,强力推进目标责任的落实。
(三)加大宣传力度。在建设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报道,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理解建设健康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
(四)营造良好氛围。全区每年要组织1—2次大型宣传活动。各主要公共场所、人口密集地带要设立户外广告宣传牌,或利用户外电子屏幕,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已有的健康教育宣传栏的主阵地作用,努力营造健康区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1.谢家集区省级健康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3.健康县区评估细则(查阅资料)
附件1
谢家集区省级健康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陈亚东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周 洁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鲍献成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丁秀超 区直机关工委书记
蒋玉芝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凡晓亮 谢家集公安分局副局长
孟庆超 区发改委主任
杨怀鹏 区教体局局长
李 军 区民政局局长
崔伯良 区司法局局长
王 全 区财政局局长
程玉明 区人社局局长
张 兵 区住建局局长
李 青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
穆道炯 区文旅局局长
于 亮 区卫健委主任
张海龙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卢忠润 区经信局局长
吴 翔 区商促局局长
崔井生 区应急局局长
邵 慧 区统计局局长
李相群 区医保局局长
刘 润 区生态环境分局
刘世海 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
汤 印 区妇联主席
黄怀花 区残联理事长
应治权 区环卫处主任
李维焕 谢家集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登峰 谢家集公路运输运管所副所长
闪 坤 望峰岗镇镇长
王晓伟 李郢孜镇镇长
李 焱 唐山镇镇长
柏沛文 杨公镇镇长
张志国 孙庙乡乡长
庞 松 孤堆回族乡乡长
邱传花 谢家集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足辉 蔡家岗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恩庆 谢三村街道办事处主任
韩维刚 平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福元 立新街道办事处主任
省级健康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委,主要负责建设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实施和技术指导。各成员单位需明确1名联络员。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其继任者履行职责,不再另行行文。
附件2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各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责,针对特定的健康决定因素,出台有利于人群健康的公共政策。
2.各部门需建设健康机关。
3.各部门按照“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策略,梳理本部门与健康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探索开展健康影响评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及配套实施方案并报送区建设办。
区政府办:
1.区政府公开承诺开展健康区建设,将健康区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并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制定健康区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2.倡导“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
3.协助督导落实健康机关建设。
区财政局:落实工作经费,建设经费据实保障。建设经费可用于监测、调查设备购置、软件开发、专家咨询、培训、会议、印刷、督导及技术支持、需求调查及评估相关的宣传品、租车、调查员交通及误餐补助等。严格按照中央及地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经费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挪作他用。
区卫健委(区疾控、卫生监督机构):
1.鼓励探索卫生健康整合融合模式,创新健康促进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调,制定配套文件和实施方案。
2.督促建立覆盖政府各部门、镇街道、学校、企业的健康工作网络。每个单位有专(兼)职人员承担健康和健康教育工作,区疾控中心承担区级健康教育机构职责。建立以区疾控中心为核心,覆盖辖区内所有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教育专业网络,每个单位有专职人员承担健康与健康教育工作。通过系统培训,提高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对健康区的认识和自身工作能力。
3.将健康医院建设纳入卫生健康规划,明确医院建设职责,公开承诺并引领医务人员参与健康医院建设。
4.成立区卫健委、医疗卫生(健康)机构两级健康区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
5.负责健康医院指标任务的组织实施,通过建设,全区60%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综合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达到健康医院标准。
6.负责卫健系统健康医院、健康机关建设材料的审核上报。
7.负责协调各宾馆、旅店、美容院、休闲娱乐场所、洗浴场所等设置固定宣传栏,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的健康宣传。各类宣传活动有视频截图、现场图片、宣传播放记录等资料并完整归档。
区教体局:
1.将健康学校建设纳入规划,明确学校建设职责,学校公开承诺并引领师生参与健康学校建设。
2.各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年度有计划总结、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完整、管理规范。
3.组织学校开展健康相关培训、巡讲,提高师生建设健康学校的能力;组织开展至少两次的中小学生健康手抄报、知识竞赛等健康实践活动,教师、学生的健康素养水平高于省平均水平。
4.经过建设,50%的中小学校达到健康学校标准,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
5.负责“健康学校”评价标准及其他各类指标的组织实施。
6.负责“健康学校”材料审核上报。
7.区教体局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各行业部门和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进体育社会化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负责体育锻炼人数比例等指标落实。所有工作资料、工作记录及现场图片应规范入档。
8.促进身体活动的支持性环境建设,在健身场地设立合理的身体活动指导标识。
9.积极开展体育赛事和活动,开办如健身操等体育类公益培训班,增加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开展快乐健身宣传,扩大宣传氛围;开展体质监测,加强群众对自身体质了解程度。
区直机关工委:
1.区直部门书面承诺建设健康机关,引领动员区直部门全体职工参与建设。
2.各单位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有系列健康文件、制度、计划总结。
3.各项健康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4.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建设,有控烟宣传;单位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必须设置“禁止吸烟”标牌。
5.每年开展4次以上健康讲座和2次以上以健康为主题的戒烟、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并有通知、签到、现场图片、工作记录、讲座课件等全部资料。
6.组织各单位对职工吸烟人群进行统计,建设终期,职工吸烟率低于本省平均水平。
7.开展工间操活动,提高职工身体素质,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2%以上。
8.全区50%的机关和事业单位达到健康机关标准。
9.积极参与建设活动,职工对健康机关的知晓率达70%以上。
10.负责“健康机关”各项指标的组织实施和督导考核,负责“健康机关”建设材料的审核上报。
区委宣传部:
1.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积极宣传健康区理念,积极宣传我区出台的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开展的重点工作及活动成效。
2.负责健康家庭评选宣传工作。
区发改委(商促局、经信局):
1.结合实际制定全区健康促进工作规划,将其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倡导“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在制定部门政策时充分考虑政策对健康。
3.全区20%的大中型企业达到健康企业标准。
4.负责“健康企业”建设材料的审核上报。
5.负责协调区内各主要商场的电子广告、电子字幕滚动显示健康促进核心信息标语,提高公众对“健康区”的知晓率。
区民政局:对有健康困难的家庭开展适当的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
区司法局:为创建健康区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区人社局: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达到95%以上。
2.推进落实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积极应对老龄化。
区住建局:负责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公共设施建设,营造促进健康的公共环境。城乡布局合理,推进污水处理,构建整洁卫生的生活环境。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1.做好健康促进工作宣传,将其贯穿农村种植、养殖培训内容。
2.支持各镇做好健康家庭创建工作。
3.负责健康将促进建设工作融入和美乡村建设中。
4.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的生活饮用水、确保水质安全指标达到省级卫生区城标准。
区文旅局:负责协调全区各影院、网吧、娱乐场所等设置固定宣传栏,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的宣传。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负责制定并落实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划,协调各餐饮店、药店进行科学饮食、科学就医、合理用药、控烟等健康宣传。
2.确保食品安全指标达到省级卫生县(区)标准。
区城管行政执法局:
1.配合落实交通要道、车站、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的健康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建设省级健康区”的知晓率。
2.负责环境卫生达到省级卫生区标准。
3.配合开展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环境建设等大型公共场所健康促进宣传工作。
谢家集公安分局:抓好本机关、本系统的健康促进机关创建工作。
谢家集交警大队:强化交通安全管控,减少交通事故和重特大安全事件发生率。
谢家集运管所:
1.落实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车站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设置吸烟区)。
2.在车站、公交车、出租车张贴“创健康区建设”宣传内容。
区妇联:协同卫健委开展健康促进相关主题宣传活动。
区环卫处: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推进公共厕所建设。
区残联、区统计局、区医保局、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按照评估要求协同做好健康区创建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开展健康社区(村)建设,将健康社区(村)建设纳入镇、街道发展规划。
2.负责将健康社区(村)建设工作融入乡村振兴、和美乡村
建设中。
3.建立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健康促进领导小组和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的两级工作网络。
4.组织开展健康社区(村)、健康家庭建设活动,社区(村)公开承诺并引领全体居民参与健康社区(村)、健康家庭建设,有具体实施方案,各镇(街道)30%的社区(村)符合健康社区(村)标准。社区(村)居民对健康区知晓率达到70%。
5.广泛组织社区(村)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开展健康讲座和多种形式的健康主题活动。
6.各类健康活动有完整的资料(通知、签到、工作记录、现场图片、讲座课件、材料发放记录、各类统计等)并分类规范建档。
7.负责“健康社区(村)”和“健康家庭”评价标准各类指标任务的组织实施,负责“健康社区(村)”“健康家庭”建设材料的审核、评选。
附件3
健康县区评估细则(查阅资料)
领 域 |
评估 指标 |
指标说明 |
评估方式 |
赋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扣分原因 |
一、健康政策
一、健康政策 |
1.纳入区发展规划 |
工作报告、发展规划等文件中,体现健康区建设内容。 |
查阅资料:工作报告、发展规划等文件。 资料来源:文件印发部门。 |
文件中体现健康区建设内容,得10分;未体现,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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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群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分析 |
收集人群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相关信息,分析辖区内主要健康问题,提出优先干预策略。 |
查阅资料:相关调查报告。 资料来源:卫生健康部门。 |
1.有相关调查报告,得4分;无报告不得分。2.资料收集方法合理,得4分;不合理不得分。3.分析思路清晰,方法得当得4分;未达到要求不得分。4.提出主要的健康问题和影响因素,得4分;未提出不得分。5.提出明确的干预策略建议,得4分;未提出不得分。该指标满分为20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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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健康区实施方案 |
出台健康区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工作内容、任务分工、时间进度。 |
查阅资料:健康区实施方案。 资料来源:文件印发部门。 |
出台健康区实施方案,并体现健康中国、乡村振兴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国家战略,得10分;仅有实施方案,但未体现三个国家战略的统筹考虑,得5分;无实施方案,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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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跨部门健康行动 |
相关部门针对当地突出的健康问题,开展跨部门行动。 |
查阅资料:相关公共政策。 资料来源:文件印发部门。 |
以多部门联合方式出台相关健康文件,每项文件得4分(针对同一健康问题如有多个文件,算作1项,如某地针对艾滋病防控出台多个文件,仅能视为1项),满分为20分;未出台文件,不得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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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相关部门履行健康责任 |
非卫生健康部门根据健康区建设任务分工,各自出台落实文件。 |
查阅资料:非卫生健康部门出台的相关文件。 资料来源:文件印发部门。 |
健康区建设任务分工所涉及的非卫生健康部门中,出台落实文件的部门占比达到100%,得20分;未达到100%者按实际比例得分;非卫生健康部门未出台落实文件,不得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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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 |
初步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出台相关文件,明确部门职责,明确评估范围和机制,明确日常办事机构和办事流程,建立专家委员会。 |
查阅资料: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相关文件。 资料来源:健康影响评估办事机构、相关部门等。 |
1.印发专门文件,得4分;未印发不得分。2.明确评估范围,得2分;未明确不得分。3.明确评估机制,得2分;未明确不得分。4.明确办事机构,得2分;未明确不得分。5.建立部门工作网络,得2分;未建立不得分。6.组建专家委员会,得2分;未组建不得分。(如仅开展公共政策健康审查,尚未系统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该指标得4分。)该指标满分为14分。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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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估 |
近1年内,对当地拟下发的公共政策开展健康影响评价,提出修改建议,政策制定部门采纳或部分采纳后正式下发。 |
查阅资料:开展健康影响评价的相关文件、工作记录及工作报告等。 资料来源:健康影响评估办事机构、相关部门等。 |
对于当地方案中要求进行评估的公共政策,评估完成率达到100%,得8分;≥50%且<100%,得4分;仅对若干政策选择性评估,得2分;未开展评估,不得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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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工程项目健康影响评估 |
近1年内,对当地拟建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健康影响评价,提出修改建议,工程项目负责部门采纳或部分采纳。 |
查阅资料:开展健康影响评价的相关文件、工作记录及工作报告等。 资料来源:健康影响评估办事机构、相关部门等。 |
对于当地方案中要求进行评估的重大工程项目,评估完成率达到100%,得8分;≥50%且<100%,得4分;仅对若干工程项目选择性评估,得2分;未开展评估,不得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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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康环境
二、健康环境
二、健康环境
二、健康环境 |
9.区人居环境 |
通过完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环卫等基础设施提升区健康环境;通过绿化、亮化、美化、净化等具体措施改善区人居环境。 |
查阅资料: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及开展建设佐证资料;道路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改造提升工程相关资料。 资料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1.按照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建设健康环境设施,得6分;未按规划建设,不得分。 2.开展道路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改造提升人居工程,得6分;未开展,不得分。 该指标满分为12分。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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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农村人居环境 |
通过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乡村文明建设。 |
查阅资料: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相关资料。 资料来源: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 |
1.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得4分;未实施,不得分。 2.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得4分;未开展,不得分。 该指标满分为8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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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生态环境质量 |
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等良好或持续改善;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包括温室气体排放达到要求;防治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等噪声。 |
查阅资料:上3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相关监测数据、报告、行政处罚案件等。 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门。 |
1.上1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高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得4分;≤全国同期水平但>前1年水平,得2分;≤全国同期水平且≤前1年水平,不得分。 2.上1年度地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水的比例高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得3分;≤全国同期水平但>前1年水平,得2分;≤全国同期水平且≤前1年水平,不得分。 3.近3年地下水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水的比例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得3分;比例下降,不得分。 4.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达标率达到功能区要求,得2分;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5.年内无噪声污染行政处罚案件,得2分;有案件,不得分。 该指标满分为14分。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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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 |
采取综合防控措施,杜绝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
查阅资料: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其演练的工作记录、照片等。 资料来源:生态环境及应急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等。 |
1.近3年辖区无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得3分;有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不得分。 2.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得3分;制定预案但未进行演练,得2分;未制定预案,不得分。 该指标满分为6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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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绿色低碳转型 |
工业、能源、建筑、交通等领域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 |
查阅资料:上1年度相关年鉴、统计报表、报告等。 资料来源:统计局、发改委、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碳排放强度,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每完成1项得2分,总分为6分;均未完成,不得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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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 |
饮用水水源地达到国家供水安全要求,保障饮水安全。 |
查阅资料:相关文件、预案方案、监测报告、评估报告、网站信息公开、工作记录、工作总结等。 资料来源: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 |
1.按照规定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得1分;未划定不得分。 2.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得1分;未开展,不得分。 3.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得1分;未开展,不得分。 4.县级以上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得1分;<100%,不得分。 5.开展备用水源地相关工作,得1分;未开展,不得分。 6.公示水源地水质情况,公开问题清单及整改情况,得1分;未公示公开,不得分。 7.开展水源地保护的宣传工作,得1分;未开展,不得分。 该指标满分为7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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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水功能区水质 |
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合理,水质监测项目频次符合要求,水质达到功能区类别对应的要求。规范开展断面监测。河流、湖泊、沟渠、塘等水体无“黑臭”现象,水体水质不低于五类。 |
查阅资料:相关文件、监测报告、政府网站信息等。 资料来源: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 现场查看:河流、湖泊、沟渠、塘等水体有无黑臭现象。 |
1.水质达到功能区类别对应的要求,得3分;部分达到要求,得2分;均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2.见现场打分。 该指标满分为6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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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饮水安全保障 |
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全面保障取水、制水、供水(二次供水)及涉水产品安全。加强供水工程设施建设、饮用水水质卫生监督检测、水质安全监督管理、预警应急处置、饮水安全科普宣传等工作,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
查阅资料:相关文件、方案、工作记录、检测报告等。 资料来源:水务、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 |
年内辖区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达标率为100%,得8分;未达到100%者按实际比例得分;未开展监测,不得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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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污水处理 |
因地制宜实施雨污分流、老旧破损污水管网改造,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基本全覆盖,污水处理厂建成并达标运行。 |
查阅资料:建成区污水收集处理、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等资料。 资料来源:相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等。 现场抽查:抽查1家污水处理厂。 |
1.建成区污水收集率≥75%,得4分;≥70%且<75%,得2分;<70%,不得分。 2.见现场打分。 该指标满分为8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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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 |
出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工作方案,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 |
查阅资料: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等工作方案,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设备情况等资料。 资料来源:相关部门和运行管理单位。 现场抽查:随机抽查1个城区居民小区和1个行政村,查看其垃圾分类情况。 |
1.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得6分;>30%且≤35%,得3分;≤30%,不得分。 2.见现场打分。 该指标满分为11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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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农村卫生厕所 |
统筹推进辖区内农村户厕改造工作,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 |
查阅资料:农村户厕改造相关资料。 资料来源: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 现场抽查:随机抽取1个行政村,现场随机抽取5户农村家庭,查看其卫生厕所情况。 |
1.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5%,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5%,得4分;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5%且<95%,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75%且<85%,得2分;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5%,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75%,不得分。 2.见现场打分。 该指标满分为9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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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病媒孳生地治理及密度控制 |
对蚊、蝇孳生地进行有效管理,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
查阅资料:蚊、蝇孳生地治理或管理方案等,查看1个城市居民小区所在街道的病媒生物密度控制的监测、自评报告等资料。 资料来源:卫生健康等部门、街道或相关部门。 现场抽查:抽取1个城区的居民小区,查看蚊蝇孳生地情况。 |
1.制定孳生地治理或管理方案,得2分;未制定,不得分。 2.见现场打分。 3.见现场打分。 该指标满分为16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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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禁止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 |
严格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的通知》等规定,加大宣传,严格执法,禁止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 |
查阅资料:相关落实文件、执法记录等。 资料来源:市场监管、公安、司法等部门。 现场抽查:随机抽查1处农贸市场或集市、宠物市场,查看有无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情况。 |
1.有相关落实文件,得3分;无相关文件,不得分。 2.见现场打分。 该指标满分为6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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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农药化肥使用及废弃农膜回收利用 |
以农药化肥减量增效为重点,推行绿色防控和病虫害统防统治,应用新型高效植保机械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科学施肥技术和新型肥料,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健全废旧农膜和农药化肥包装物等白色污染回收利用机制,建立回收利用体系,强化田间监测。 |
查阅资料: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和农膜的统计年鉴、工作记录、年度总结报告等。 资料来源:农业农村、统计等行政主管部门。 |
1.主要作物农药利用率>40%,得2分;≤40%,不得分。 2.主要作物化肥利用率>40%,得2分;≤40%,不得分。 3.废旧农膜回收率>80%,得2分;≤80%,不得分。 该指标满分为6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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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畜禽粪污和秸秆资源化利用 |
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建立秸秆台账和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支持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和粪肥还田设施建设与管理机制创新,支持开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等“五料化”利用,不断提升促进畜禽粪污和秸秆资源化利用水平。 |
查阅资料: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的工作记录、年度总结报告,以及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和秸秆台账。 资料来源: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 |
1.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76%,得4分;≤76%,不得分。 2.秸秆综合利用率>86%,得2分;≤86%,不得分。 该指标满分为6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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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健 康社会
三、 健 康社会
三、 健 康社会
三、 健 康社会 |
24.健康乡镇和健康细胞建设管理 |
辖区内参照全国爱卫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办下发的健康乡镇和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机关、健康企业、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建设规范,全面推进健康乡镇建设,并广泛开展7类健康细胞建设。建立推进机制,出台相关文件、实施方案等,并开展人员培训、指导评估、总结宣传等管理工作。 |
查阅资料:健康细胞建设实施方案、工作报告等相关资料。 资料来源:健康细胞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等。 |
1.在辖区内开展健康乡镇建设,得6分;未开展,不得分。 2.在辖区内开展前述7类健康细胞建设,每开展1类,得2分;未开展建设,不得分;满分14分。 该指标满分为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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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健康乡镇和健康细胞建设覆盖率 |
健康乡镇、健康促进医院和健康企业建设的比例和数量达到要求,其他5类健康细胞建设的覆盖率逐年提升。建设覆盖率达到100%的继续保持。 |
查阅资料:健康细胞建设清单及本底资料等。 资料来源:健康细胞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等。 |
1.辖区内健康乡镇建设覆盖率≥30%,得9分;<30%,得5分;未开展建设,不得分。2.辖区内二级及以上医院中,健康促进医院建设比例≥50%,得6分;<50%,得3分;未开展建设,不得分。3.辖区内健康企业数量≥3家,得3分;<3家,得2分;无健康企业,不得分。4.辖区每年新增健康企业≥1家,得3分;无新增,不得分。5.辖区内其他5类健康细胞建设覆盖率逐年提升,每类得5分;无提升,每类得3分;未开展建设,不得分;满分25分。该指标满分为46分。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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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每年稳定在95%以上。 |
查阅资料: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资料来源:医保等部门。 |
参保率≥95%,得8分;<95%者,计算公式为:(N%/95%)×8,N%为受评对象参保率。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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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医疗保障水平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 |
查阅资料: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资料来源:医保等部门。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65%且≤75%者,得8分;<65%者,计算公式为:(N%/65%)×8,N%为受评对象基金支付比例;>75%者,计算公式为:(75%/N%)×8,N%为受评对象基金支付比例。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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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强化社会福利保障 |
合理确定社会福利保障范围,确保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群体有尊严地生活和平等参与社会发展。 |
查阅资料:相关统计信息系统。 资料来源:民政、社保等部门。 |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5%,得4分;<95%者,计算公式为:(N%/95%)×4,N%为受评对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得4分;<100%者,计算公式为:(N%/100%)×4,N%为受评对象覆盖率。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得4分;<100%者,计算公式为:(N%/100%)×4,N%为受评对象覆盖率。4.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覆盖率达到100%,得4分;<100%者,计算公式为:(N%/100%)×4,N%为受评对象覆盖率。该指标满分为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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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强化老龄工作顶层设计 |
依据《“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将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和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国家和省级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
查阅资料:工作报告、会议纪要、相关规划和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 资料来源:文件印发部门。 |
1.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老龄委工作会议,得2分;未召开,不得分。2.制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实施方案,得3分;未制定,不得分。3.将老龄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得3分;未纳入,不得分。该指标满分为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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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健康养老服务 |
养老服务覆盖城乡,兜底与普惠养老服务健全。发展医养结合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保障独居、空巢、失能(含失智)、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
查阅资料:健康养老服务相关资料。 资料来源:民政、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 |
1.至少有1个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得4分;没有,不得分。2.发展医养结合服务:①制定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得1分;未制定不得分。②开展多种形式的医养结合服务,得1分;未开展,不得分。③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比例≥90%,得2分;<90%,不得分。3.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55%,得3分;<55%,不得分。4.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占比≥85%,得3分;<85%,不得分。5.特殊困难老年人远程或上门形式的月探访率达到100%,得4分;<100%,不得分。6.每千名老年人配备社会工作者人数≥1人,得4分;<1人,得2分;未配备,不得分。该指标满分为2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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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居家适老化改造 |
对有需求的经济困难的失能、残疾、高龄等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提供引导支持。 |
查阅资料:相关文件和数据记录等。 资料来源: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 |
1.有家庭适老化改造相关文件,得2分;无文件,不得分。 2.有需求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覆盖率≥80%,得6分;≥50%且<80%,得3分;<50%,得2分;未实施改造,不得分。该指标满分为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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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特殊儿童医疗康复和教育资助 |
建立针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的康复和教育资助制度,出台相关文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规范认定和申领流程。 |
查阅资料:特殊儿童康复和教育资助制度建设相关资料。 资料来源:民政、卫生健康、教育、残联等相关部门。 |
1.印发专门文件,得2分;未印发,不得分。 2.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得2分;未明确,不得分。 3.具有规范的认定和申领流程,得2分;无流程,不得分。 该指标满分为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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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托位数年增长率 |
通过新建、改扩建、支持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提供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提高社区托育服务设施覆盖率。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辖区内托位数逐年增长。 |
查阅资料:近2年婴幼儿托位数统计数据。 资料来源:民政、卫生健康、教育等相关部门。 现场抽查:随机抽查1个城区居民小区,现场查看托育服务设施的建设情况。 |
1.见现场打分。 2.托位数增长率≥20%,得5分;≥10%且<20%,得3分;>0且<10%,得1分;无增长或负增长,不得分。 该指标满分为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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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精神卫生工作 |
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精神分裂症服药率达到80%。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覆盖50%以上的居家精神障碍患者。 |
查阅资料:精神卫生相关资料。 资料来源:相关部门。 |
1.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根据要求设置精神科/精神心理门诊,得1分;未设置不得分。2.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80%,得2分;<80%,不得分。3.精神分裂症服药率≥80%,得2分;<80%,不得分。4.组织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得1分;未开展不得分。该指标满分为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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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 |
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 |
查阅资料:精神卫生相关资料。 资料来源:相关部门。 |
1.出台关于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文件,得3分;未出台文件,不得分。 2.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救援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并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得3分;纳入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但未开展培训和演练,得2分;未纳入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不得分。 该指标满分为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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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交通和安全管理 |
强化治安防控、交通和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特大安全事件。 |
查阅资料:交通事故相关数据,近3年内重特大安全事件发生情况。 资料来源:交通运输部门或统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等。 |
1.每万人交通事故发生数<全国平均水平(可从国家统计局网站查询年度全国交通事故相关数据),得4分;≥全国平均水平,不得分。 2.每万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全国平均水平,得4分;≥全国平均水平,不得分。 3.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特大安全事件,得4分;发生过,不得分。该指标满分为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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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医疗秩序安全 |
避免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伤医案件和严重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案件。 |
查阅资料:近3年内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伤医案件和严重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案件情况。 资料来源: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 |
1.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社会影响恶劣的伤医案件,得3分;发生过,不得分。 2.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严重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案件,得3分;发生过,不得分。 该指标满分为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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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健康服务
四、健康服务
四、健康服务
四、健康服务 |
38.县域内基本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按常住人口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符合国家设置和建设标准,促进人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
查阅资料: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资料。 资料来源:卫生健康等部门。 |
1.每万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近3年持续增长,得1分;维持不变或有下降趋势,不得分。2.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所在省份同期平均水平,得1分;<平均水平,不得分。 3.每万人全科医生数≥所在省份同期平均水平,得1分;<平均水平,不得分。4.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达到要求,即每个街道办或每3万-10万人口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得1分;未达标,不得分。5.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配置达到要求,即每3—5个居委会或每1万-2万人口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得1分;未达标,不得分。6.每个乡镇都建有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得1分;乡镇卫生院未能全覆盖,不得分。该指标满分为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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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
建立完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满足辖区健康服务需求。加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逐步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干预全覆盖。 |
查阅资料: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资料。 资料来源:卫生健康等部门。 |
1.辖区内建有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得2分;未建不得分。 2.辖区内≥8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2名以上专业从事儿童保健的医生,得2分;≥60%且<80%,得1分;≥50%且<60%,得0.5分;<50%,不得分。 3.区范围内至少有1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得2分;没有不得分。 4.慢性病管理率:①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60%,得1分;<60%,不得分。②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0%,得1分;<60%,不得分。该指标满分为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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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县域内就诊率逐年提升 |
区域内就诊率达到90%且近3年县域内就诊率逐年提升。县域就诊率(%)=参保人员县域内门急诊人次/参保人员门急诊总人次×100%。 |
查阅资料:县域内就诊率相关资料。 资料来源:卫生健康部门或医保信息系统。 |
1.县域内就诊率≥90%,得4分;<90%,不得分。 2.近3年县域内就诊率逐年提高,得4分;其中有1年下降,得2分;逐年下降,不得分。 该指标满分为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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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改善疾病预防控制基础条件 |
不断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提高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水平。 |
查阅资料: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相关资料。 资料来源:卫生健康部门。 |
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设备配置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得8分;未达到标准,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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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强化基层公共卫生责任 |
村(居)委会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完善基层疾病防控网络,落实网格化防控管理职责。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预防保健科室,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至少配置1名公共卫生医师,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
查阅资料:基层公共卫生工作相关资料。 资料来源:卫生健康部门。 |
1.辖区所有居委会(行政村)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得4分;部分设立,得2分;未设立,不得分。 2.辖区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预防保健室,得4分;部分设立,得2分;未设立,不得分。 3.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得4分;部分配备,得2分;未配备,不得分。 该指标满分为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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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强化医院公共卫生责任 |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公共卫生科并配备公共卫生医师。制定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 |
查阅资料:医院公共卫生工作相关资料。 资料来源:卫生健康部门。 |
1.辖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公共卫生科并配备公共卫生医师,得4分;部分设立,得2分;未设立,不得分。2.制定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得4分;未制定不得分。该指标满分为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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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 |
区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疫情应对中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完善协同工作机制。 |
查阅资料: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资料。 资料来源:文件印发部门、企事业单位等。 |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得6分;未建立不得分。2.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疫情应对中的职责和任务,得4分;未明确不得分。该指标满分为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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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重大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
区组织制定属地重大传染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应急培训和实战演练,做好人员设施设备和物资储备。 |
查阅资料:应急预案、技术方案、演习和培训记录等。 资料来源:相关部门。 |
1.有应急预案,得4分;无预案,不得分。 2.过去1年开展过至少1次应急培训,得3分;未开展,不得分。 3.过去1年开展过至少1次实战演练,得3分;未开展,不得分。 该指标满分为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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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急救能力建设 |
区规划和实施辖区内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定期开展重点行业人群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向公众普及心肺复苏等急救技能,提高公众急救能力。 |
查阅资料:急救能力建设相关文件、方案、培训记录等。 资料来源:卫生健康及相关部门等。 |
1.制定辖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等,得4分;未制定,不得分。 2.过去1年中开展过重点行业人群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得3分;未开展,不得分。 3.向公众普及心肺复苏等急救技能,得3分;未开展,不得分。 该指标满分为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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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健康主题活动 |
结合卫生健康相关节日、纪念日或者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开展多部门参与的、有媒体深入宣传的健康主题活动,因地制宜建设健康小屋,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努力营造良好的健康氛围。 |
查阅资料:随机抽取2次健康主题活动的材料,了解活动开展情况。 资料来源:卫生健康等部门。 |
针对被抽查的健康主题活动; 1.多部门联合举办,得3分;仅1个部门主办,得1分。 2.有媒体参与,得3分;无媒体参与,不得分。 2次活动满分为12分;未开展健康主题活动,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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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使用国家统一的监测方案和问卷开展辖区居民健康素养监测,且相关统计调查工作经本级统计部门审核同意;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升。 |
查阅资料:健康素养监测相关资料。 资料来源:健康教育专业机构。 |
1.有监测方案,得2分;无方案,不得分。 2.有培训相关资料,得2分;未培训,不得分。 3.有原始数据库,得3分;无数据库,不得分。 4.有监测报告,得3分;无报告,不得分。 5.健康素养水平高于本省平均水平,或近3年呈上升趋势,得6分;低于本省平均水平或近3年呈下降趋势,不得分。 该指标满分为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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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健康教育纳入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 |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纳入医务人员日常业务考核以及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的考核内容。 |
查阅资料:绩效考核相关资料。 资料来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等。 现场抽查:抽取1家县级医院和1家乡镇卫生院,了解将健康教育纳入绩效考核情况。 |
1.有关于将健康教育纳入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的文件,得4分;无文件,不得分。 2.见现场打分。 该指标满分为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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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医疗卫生人员开展健康科普 |
建立县域健康科普专家库,定期组织专家深入社区、单位、学校等场所开展健康讲座和健康咨询。鼓励和规范医务人员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健康科普。 |
查阅资料:健康科普专家库及医务人员参与媒体健康科普相关工作资料等。 资料来源:卫生健康部门。 |
1.建立县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得2分;未建立,不得分。 2.组织专家深入社区、单位、学校等场所开展健康讲座和健康咨询,有工作记录,得3分;无工作记录,不得分。 3.县级出台医务人员参与媒体健康科普的工作制度或规范,得2分;无制度或规范,不得分。 4.医务人员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健康科普,有工作记录,得3分;未开展或无记录,不得分。 该指标满分为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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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县级中医医院特色专科建设 |
开展县级中医医院特色专科建设,逐步建立健全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机制。 |
查阅资料:各县级中医医院特色专科建设相关资料。 资料来源:相关部门。 |
1.县级中医医院完成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的建设任务,得4分;完成1个建设任务,得2分;未完成建设任务,不得分。 2.出台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责任制的相关文件,得2分;未出台文件,不得分。 该指标满分为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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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 |
辖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师。建立相对独立的中医馆(中医综合服务区),达到服务标准和中医师配置标准、逐步完善服务内涵建设、接入健康信息平台并开展远程医疗服务。 |
查阅资料:中医馆建设和运行相关资料。 资料来源:卫生健康等部门。 |
1.达标建设中医馆(中医综合服务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比达到100%,得5分;≥80%且<100%,得3分;<80%,得1分;未建设,不得分。 2.达标建设中医馆(中医综合服务区)的乡镇卫生院占比达到100%,得5分;≥80%且<100%,得3分;<80%,得1分;未建设,不得分。 该指标满分为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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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传承中医药文化 |
依托县级医院设置中医健康宣教基地;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基层中医馆、社区居委会、乡村群众活动场所等建设一批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建设中医药科普专家队伍,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将中医药科普知识和《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作为健康教育重要内容。 |
查阅资料:中医健康宣教基地、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中医药健康科普等相关工作资料。 资料来源:卫生健康部门。 |
1.辖区建有中医健康宣教基地,得2分;未建设不得分。 2.辖区建有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得2分;未建设不得分。 3.建立中医药科普专家队伍,得2分;未建立不得分。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日常健康教育中包含中医药内容,得2分;未包含不得分。 该指标满分为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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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健康文化
五、健康文化 |
54.营造健康社会氛围 |
面向公众广泛开展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宣传,营造全民关注健康的社会氛围。领导干部带头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
查阅资料: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相关资料。 资料来源:相关部门。 |
1.有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相关文件,得4分;无文件不得分。2.利用大众媒体、公交媒体、公共场所或社区宣传栏、广告牌、横幅、新媒体等形式开展相关宣传活动且有记录,每种形式得2分,最高得12分;未开展宣传活动,不得分。该指标满分为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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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健康科普信息发布制度 |
建立健康科普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各类媒体健康科普信息的监管。 |
查阅资料:健康科普信息发布制度建设相关资料。 资料来源:文件印发部门。 |
1.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得6分;未建立,不得分。2.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得4分;未明确,不得分。 3.当地电视台对健康栏目或节目有明确的审核、监管流程,得6分;无相应流程,不得分。该指标满分为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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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媒体参与健康科普 |
当地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当地主流媒体开设健康栏目,推广普及健康知识;县域主要新媒体开设健康栏目,传播健康知识与理念。 |
查阅资料:当地主流媒体和主要新媒体健康栏目工作档案和记录。 资料来源:当地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县域主要新媒体。 |
1.电视台开设健康栏目,得5分;未开设,不得分。 2.广播电台开设健康栏目,得5分;未开设,不得分。 3.县域主要新媒体开设健康栏目,得5分;未开设,不得分。 该指标满分为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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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健身场地设施供给 |
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实现县乡村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 |
查阅资料:国家体育场地统计调查系统;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文件等。资料来源:相关部门。 现场抽查:随机抽查1处公共体育设施,询问其收费情况。 |
1.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3平方米,得6分;每低0.1平方米扣0.4分,扣完6分为止。 2.见现场打分。 该指标满分为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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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群众体育赛事活动 |
由县级及以上的体育主管部门或体育社会组织主办(承办)的群众性体育赛事和活动。 |
查阅资料:体育赛事和活动相关资料。 资料来源:相关部门。 |
年内举办县级及以上的体育赛事或活动,每举办1次得2分,满分为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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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无烟环境建设 |
出台无烟环境建设相关文件,推动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推进无烟学校、无烟医院等无烟场所建设。 |
查阅资料:无烟环境建设相关资料。资料来源:文件印发部门。现场抽查:随机抽取2家党政机关、1所小学和1所中学、1家县级医院和1家乡镇卫生院,了解无烟单位建设情况。 |
1.出台全面无烟环境建设相关文件,得4分;未出台文件,不得分。 2.见现场打分。 3.见现场打分。 该指标满分为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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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控烟宣传 |
每年开展控烟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健康的认知程度。 |
查阅资料:控烟主题宣传活动资料。 资料来源:卫生健康等部门。 |
1.多部门联合举办,得2分;仅1个部门主办,得1分。 2.有媒体参与,得2分;无媒体参与,不得分。 3.有控烟传播材料,得2分;无传播材料,不得分。 该指标满分为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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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群众参与社会公益 |
鼓励当地居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年度千人口献血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
查阅资料:有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的专项计划、注册志愿者相关资料、无偿献血相关资料。资料来源:民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文明办等。 |
1.有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的专项计划,得4分;无专项计划,不得分。2.3年内当地注册志愿者比例逐年提升,得4分;未提升,不得分。3.年度千人口献血率≥全国同期平均水平,得8分;<全国同期平均水平,不得分。该指标满分为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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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组织管理 |
62.健康区建设协调机制和部门分工 |
建立健康区建设领导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健康区建设。明确部门在健康区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形成工作合力。 |
查阅资料:健康区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建设相关文件。 资料来源:文件印发部门。 |
1.建立健康区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得6分;未建立,不得分。 2.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得14分;未明确,不得分。 该指标满分为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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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健康区建设工作网络 |
建立覆盖有关组成部门、乡镇(街道)、社区(村)、学校、机关、中等及以上规模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并定期对专(兼)职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人员开展培训。 |
查阅资料:查阅机构数量和工作网络人员名单及相关培训资料。 资料来源:相关部门。 |
1.工作网络覆盖率100%,得8分;≥80%且<100%,得4分;≥60%且<80%,得2分;<60%,不得分。 2.工作网络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得6分;≥80%且<100%,得3分;≥60%且<80%,得2分;<60%,不得分。 该指标满分为1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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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健康区建设专业网络 |
建立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核心、覆盖辖区内所有医院、公共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促进专业网络。每单位有专(兼)职人员承担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定期对专(兼)职人员开展培训。 |
查阅资料:相关培训资料。 资料来源:相关部门。 |
1.专业网络覆盖率100%,得10分;≥80%且<100%,得5分;≥60%且<80%,得3分;<60%,不得分。 2.专业网络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得10分;≥80%且<100%,得5分;≥60%且<80%,得3分;<60%,不得分。 该指标满分为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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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健康区建设自评 |
定期开展健康区建设自评工作,分析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适时调整优化建设策略和措施。 |
查阅资料:评估文件、评估过程资料、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资料来源:相关部门。 |
1.近2年开展了健康区建设自评工作,有自评报告,得8分;未开展不得分。2.在自评报告中,提出薄弱环节和改进措施,得8分;无自评报告或未提出不得分。该指标满分为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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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 |
在健康区建设的组织实施、监测评价等管理环节中,或在各建设领域的具体工作中,使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新技术,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健康区建设水平。 |
查阅资料: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的相关工作资料。 资料来源:相关部门。 |
在管理环节或具体工作中使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新技术,每项应用得2分,满分为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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