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谢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2024年5月28日,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通知》(谢府办秘〔2024〕1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谢家集区财政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组织了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和各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制定本办法。依据为以下文件: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办发〔2020〕14号);
(二)《淮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通知》(淮财资〔2020〕98号);
(三)《淮南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22〕1号)。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为三个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一、国有房产等不动产出租。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等不动产出租、国有企业房产等不动产出租。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主要包括处置行为、审批权限、资产处置和收入管理。
三、企业国有资产重大事项管理。主要包括企业国有资产处置;企业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对外出借资金、年度融资计划等企业重大事项;企业的组建设立、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注册资本或者发行公司债券重大事项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自2024年4月份起,谢家集区财政局着手开展《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通知》起草工作,广泛搜集了解、认真学习研究省、市及其他县区相关政策,结合我区实际,进行政策可行性分析研讨。经多轮修订完善,编制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修改意见。2024年5月6日,向区教体局、淮南达城公司、春申公司、农欣公司等有关部门和企业发送了征求意见函,截止2024年5月12日各单位均回复无意见。
(三)开展合法性审查。结合有关意见和建议,经审签,形成《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通知(送审稿)》,5月15日报送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2024年5月28日,正式印发。
四、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部门:淮南市谢家集区财政局
政策咨询人:张广忠 张中良 赵宇
政策咨询电话:0554-5677185
通讯地址:淮南市谢家集区平山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