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落实举措》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7 19:06信息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落实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淮南市人民政府

2025227

 

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落实举措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及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动经济向上结构向优、发展态势持续向好,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效,制定本政策举措。

一、更大力度提振消费

1.着力提升消费能力。完善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落实企业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破格晋升和直接认定工作机制,实施技能增收示范行动,推动技术工人技能薪酬双提升。(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落实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等惠民政策。动态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实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开展千企进校园 万岗进万家”“家门口就业行系列活动,推动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脱贫人口等重点人群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提升三公里就业圈服务功能,建设田家庵区零工市场、零工驿站等就业服务网点,加强岗位供需精准高效对接。全年新增城镇就业2.7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重点工程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带动农民务工8000人左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扩大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和省财政资金,加力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发放汽车消费券、惠民消费券。组织不少于300场促消费活动引导企业配套开展形式多样的惠民促销活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责任单位:市税务局)统筹相关专项资金,支持文旅、健康、家政等服务消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建设城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9家以上、农村幸福院42改造提升幼儿园12所,新建和改扩建的公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新增婴幼儿托位3000个,千人口托位数达到5个。(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3.培育消费新场景新业态。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培育“皖美消费”新场景5个左右、省级特色商业街3条,积极争创省级文旅示范试点和品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积极发展首发经济,引进首店2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积极发展冰雪经济,支持冰雪场地设施建设,举办大众冰雪季系列主题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扎实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发挥省级长三角康养基地示范引领作用,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康养等产业。加快推进淮南·闵行异地康养基地建设,丰富乡村森林疗养、温泉养生和中医药养生等旅居养老产品鼓励开展旅居养老推介活动,提升淮南康养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

4.扩大高品质文旅产品供给。市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支持旅游强市建设。支持寿县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焦岗湖景区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加快构建快进”“慢游交通网络体系,积极参与皖北旅游大环线示范段建设,打造“楚韵寿春城”“养生八公山”“荷悦焦岗湖”精品旅游线路。(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完善安徽楚文化博物馆、寿县二十四节气馆等公共文化场馆旅游服务功能。完成九龙岗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加快武王墩遗址展示馆和博物馆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级考古遗址公园,提高寿州古城保护利用水平和文化影响力,建设楚汉文化核心区。举办520文旅惠民消费季等活动,推动重点景区开展非周末及淡季门票免减优优惠。大力推动引客入淮,加大对长三角重点客源地市场开拓投入力度,支持景区景点、非遗文创企业、重点旅行社赴上海闵行、江苏南京等开展淮南文旅推介,对招徕游客达到一定规模的旅行社予以支持。支持入境旅游发展,对旅行社组织入境游客、入境包机、境外营销推广等方面予以奖励支持。(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扩大淮南马拉松、龙舟赛等赛事影响力,办好中国体育舞蹈公开系列赛、十五届全运会射箭项目资格赛等国家级赛事打造“跟着赛事去旅行”品牌。(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打响“皖美民宿”品牌,对新获评的全国甲级、乙级民宿和皖美金牌民宿分类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5.强化重大项目牵引。实施“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攻坚年”行动,优化重大项目全周期调度机制,新开工亿元以上重点项目270个、竣工160个以上,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6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推进制造业投资提质增效,投产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150个以上,工业投资、制造业投资均增长20%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分级分类谋划储备一批“两重”项目,纳入重大项目建设保障机制,加快熟化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完善新形势下招商引资体制机制,围绕主导产业定位,进一步运用基金招商、驻点招商、链主招商、标准化厂房招商等方式,加强与央企省企、行业协会、基金公司等合作,精准招引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创新平台、产业项目和头部企业。新签约亿元以上工业项目270个以上,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16开工招商引资工业项目185个以上,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12(责任单位:各新兴产业专班单位、市投资促进局)

6.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66个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实施“一业一策”、“一企一策”,引导国有企业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切实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工作管理。(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国省干线、铁路专用线、支撑性电源点、水利、航道港口等重大建设,基础设施投资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大民生领域补短板重点项目实施力度,民生领域投资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

7.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动态更新市级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民间投资项目信息。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引导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建设运营。民间投资增长8%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统筹新增用地和存量用地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对民间有效投资项目用地和合理用能需求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

8.加强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充分发挥重大项目要素保障专班作用,落实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提质提效方案、加快在建制造业项目竣工投产工作方案等,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加快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用好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安徽省试点政策,围绕支持领域,切实提高项目谋划质量,确保用于项目建设的新增专项债券额度稳中有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依托省项目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全流程提供重点项目融资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积极向上争取重大项目用地用林指标统筹优先保障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林业局)加强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和集约节约利用,实施土地增减挂钩5000亩。支持工业企业零增地技改,在符合规划、安全、环保不改变工业用途的前提下对存量工业用地自主更新,超出原审批总计容建筑面积的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并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混合产业用地供给。(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档案,优先保障能效水平先进的重大项目用能需求。进一步完善全市可再生能源建档立卡工作,全年新增200万千瓦新能源装机规模。实行新上项目可再生能源消费承诺制,支持非“两高”项目通过购买绿证落实能耗指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三、强化科技创新赋能

9.加大科技创新攻坚力度。聚焦七大新兴产业重大创新需求,支持在淮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谋划申报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积极争取省科技创新攻坚专项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新兴产业专班单位)实施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提质扩面行动,力争科技贷款增长12%以上推广运用“贷投批量联动”服务模式,鼓励银行和股权投资机构加大对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科技保险服务等业务。(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淮南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南监管分局)

10.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概念验证中心、中试熟化、小批量试生产等中试平台建设,按规定给予设备购置费用的20%、最高300万元补贴。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应用示范行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指导企业三首产品按照国际先进水平标准参加评定,帮助企业争取省级资金支持。对新认定的“三首”产品按其产品单价(货值)分级分档给予支持,最高奖励2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承担国家、省重点研发专项和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企业,其研发成果实现就地转化的,按照项目自筹资金的10%给予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万元。对企业当年登记的技术合同交易总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分级分档予以支持,最高奖励5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加大三首产品示范应用和政府采购力度,积极推动合作创新政府采购方式落地实施。(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11.加强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单位争创省重点实验室、省特色产业创新研究院、省企业研发中心等,新增省级创新平台1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精准指导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积极培育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省企业技术中心5家左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鼓励企业以“揭榜挂帅”模式申报组建省产业创新中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对企业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分别奖励最高50万元、2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12.提档升级现代服务业。实施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建设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3个。积极组织申报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冷链物流基地和集配中心,大力培育和引进A级物流企业、网络货运企业和星级冷链物流企业,争创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培育省级服务型制造标杆企业2家以上、制造服务一体化应用示范场景2个以上,争创省级服务型制造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大力培育工业设计、检验检测、供应链管理等业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积极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建成市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和人力资源产业园,打造制造业人力资源服务集聚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标准建设淮南创新法务区,推动政务、法务、商务一体发展。(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13.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深入实施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市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支持新兴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新兴产业专班单位)聚焦七大新兴产业,推动龙头企业产业链产业集群产业生态贯通发展,重点培育新材料等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县(区)域产业集群建设,分类制定集群产业链全景网络图,重点培育寿县汽车零部件、凤台县新能源等省级县域制造业集群和煤机装备省级以上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新兴产业专班单位)创新开展“投贷担保补”综合金融服务,引导金融资源大力扶持先进制造业发展。对政府产业基金、市场化基金、国有资本参股投资的先进制造业领域项目优化流程,通过投保贷、投贷、跟贷、保贷、补贴等多元组合方式提供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淮南市分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

14.积极培育未来产业。围绕省7+N”未来产业布局,加快发展生命科学、低碳能源、空天信息等未来产业,积极争创省级未来产业科技园、省级标杆应用场景、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打造干细胞产业技术研发、产品孵化和应用产业链,“捕集提纯转化利用下游场景应用”的碳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链,低空飞行器制造+场景应用+综合服务产业链,建设干细胞科技产业园、零碳产业园、低空装备制造产业园。(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推动“人工智能+”行动,加快自主无人系统智能技术、专用人工智能系统等通用人工智能发展,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园建设争创省级应用示范标杆场景。(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依托现有农业产业基础,谋划农业未来产业,支持农业企业与省内外科研院所合作,争创省未来农业产业园。(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5.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实施技术改造项目280个,其中亿元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80项以上,实现重点行业规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规下制造业企业数字化应用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积极推进能源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纺织等行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对符合条件的规上制造业企业技改项目,按规定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培育省级新产品30个、三首产品13以上、工业精品7个、标志性产品2个左右对新认定的省级标志性产品、安徽工业精品、省级新产品分别奖励最高20万元、10万元、5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重点领域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帮助申报省级奖补资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加快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支持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建设光伏设施。到2025年底,符合条件的建筑资源光伏设施覆盖率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

16.做大做优数字经济。持续开展企业数字化综合诊断,培育省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10家、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1家、省级数字化改造园区样板2个,打造省级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项目5以上对新认定的国家和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分别奖励最高100万元、5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新型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发放算力、数据券,支持大模型和可信数据空间应用发展。持续培育省级大数据企业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大数据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推进中小企业软硬件一体改造,建设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项目,指导并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争取省级项目资金。举办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对接会,为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推动经营主体提质扩量

17.大力培育优质企业。实施制造业培优促强扶大工程,新增年产值亿元以上企业50家以上、规上工业企业2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75家、战新企业60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60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实施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建设行动,支持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等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持续开展企业资本市场业务培训,“一企一策”推动重点企业加快上市进程。(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建立潜在并购企业清单、拟引进战略投资企业清单,支持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做优做强。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积极吸引省新兴产业母基金来淮设立子基金,主动对接省并购重组各子基金,争取支持我市并购重组项目。(责任单位:各新兴产业专班单位、市财政局)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并购重组贷款。(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南监管分局)加大优质要素供给,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建立“个转企”培育库。(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8.发展壮大民营企业。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体制机制,新增民营企业1万家。健全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机制制定实施优化为企服务专项行动方案,一企一策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健全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加强投诉事项办理反馈,年度无分歧投诉化解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支持民营科技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相应级别职称,参加评审享受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支持民营企业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民营经营主体融资担保业务比重不低于80%(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强化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宣传,推进银企外汇套保产品对接,扩大民营企业外汇套保避险规模和覆盖范围。(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淮南市分行)

19.加大助企惠企力度。持续开展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试点积极推广信易贷模式,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淮南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南监管分局)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年化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推动无还本续贷政策阶段性扩大到中型企业。(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南监管分局)深入实施创业淮南行动,开展源来好创业资源对接服务等系列活动升级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为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贴息。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对企业新增用工、提供就业见习岗位和开展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小微企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90%收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分层次分行业开展制造业产业供需和要素对接活动20场次以上促进产业链配套协作、企业稳产扩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全力巩固外资外贸基本盘

20.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实施外贸主体培育工程,新增进出口实绩企业20家以上,进出口总额增长6%。深入推进徽动全球出海行动,组织企业积极参加省商务组织的重点展会,组织60家次以上企业赴境外开拓市场。对进出口企业参加重点线下境外国际展,给予展位费、布展费和最多2人国际机票不超过7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占全市出口额30%以上,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度内进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贸企业向商业银行申请的依托出口信用保险单增信发放的融资业务,按照融资到期日的利息实际发生额,给予不超过30%的贷款利息补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对新获批的市级跨境电商产业园给予运营主体不超过30万元的建设资金支持,对年度评估为优秀的市级跨境电商产业园给予运营主体不超过15万元建设资金支持。对依托外贸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为企业提供通关、物流、退税、结算、信保等跨境贸易关键流程服务的年服务企业不少于30家,实现年进出口总额1亿美元以上的给予运营主体不超过5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1.大力吸引和利用外资。用好海客圆桌会等特色外资招引品牌,举办各类专场招商活动。依托徽动全球合作伙伴计划,持续开展徽动全球出海行动,拓展外资招引新渠道。深化与跨国公司及中投公司等双边基金机构合作,持续引进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头部企业。外商直接投资增长10%以上。做好省级外资研发中心、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认定工作。商务部认定的外商直接投资到位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支持我市企业参加徽派企业国际经贸合作联盟和皖企境外商务服务网络,对符合条件的对外投资项目、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积极争取并及时兑现省级政策资金。(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鼓励企业通过海外并购开展反向投资等方式引进优质境外资源。(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人民银行淮南市分行)扎实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等试点。(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淮南市分行)就近就便受理审批在华投资、创业、科研、经贸外国人申请签证延期,落实外国人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七、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

22.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把城中村(棚户区)、危旧房、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城市更新重中之重,编制姚家湾等重点片区更新方案,实施洞泉、望峰岗等10个片区更新,改造城中村121万平方米、老旧小区265个、城市危旧房3595套。培育绿色建筑新增长点,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现行建筑节能标准。(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打造安全韧性城市,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改造地下管网229公里,加快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项目建设,完成寿县、凤台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任务,实现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围绕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重点领域,深入谋划“城品活力贷”财政贴息项目,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23.促进房地产市场回稳向好。停止新建安置房,制定市级房票安置办法,搭建全市统一的房源超市,满足群众多元化的安置需求。(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足用好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鼓励引导银行通过发放保障性住房收购贷款和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市场化盘活存量房屋,探索收购存量房用作“租购同轨”人才住房新模式。(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民银行淮南市分行)合理编制年度住宅供地计划,重点安排山南新区住宅用地供应,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增供应。以低密度、低容积率和高水平设计、高效能建设、高品质管理为导向,增加“好房子”供给。深入谋划闲置存量土地回收项目,依规申报土地储备专项债资金(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全面梳理住房开发贷款项目,3月底前将符合要求的所有存量项目纳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银行金融机构依据“白名单”精准放贷,加强贷后监管,确保资金合规使用。(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南监管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4.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严格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鼓励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开展设备报废更新,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与改造提升,建设高标准农田22万亩,新建高标准农田亩均投入不低3000加快建立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机制,将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实施省农机装备揭榜挂帅项目,支持生物育种企业申报省生命科学领域科技攻坚计划项目,加快优质粮食作物新品种等项目研发进程。加快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建设,新增绿色储粮仓容5.3万吨。实现全市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玉米种植收入保险全覆盖,推进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粮食物资储备局)指导寿县、凤台县等县区整县制、整片区开展设施农业更新改造项目谋划,积极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支持城市近郊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淮畔良品提升工程,持续提高淮南牛肉汤、八公山豆腐品牌影响力,新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55,对农产品初加工企业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增长10%(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共同发展计划”,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发挥大托管”产业服务平台作用,推动涉农贷款持续增长。(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淮南市分行、市农业农村局)

25.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深入实施“千万工程”,新创建省级精品示范村10个、省级中心村30。市财政按照每个500万元标准,支持省级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积极申报农村改厕长效管护机制提升县,全年改造提升农厕1.2万户。(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新建改建城乡电网460公里,建设“四好农村路”600公里,建立健全“万村清万塘”长效管护机制,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网淮南供电公司)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接续实施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和淮河以南农村供水提升工程,解决不能24小时供水村庄87个。建设规模化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设施项目3个,对畜禽养殖污染物进行集中处理的第三方企业处理设施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

八、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26.优化利企便民服务。升级“皖事通”、“皖企通”、“皖政通”服务功能,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范围持续深化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改革,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一站集成,做好综合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应用。依托市县政务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专区,打造增值化涉企服务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加快无证明城市建设,在更大范围实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责任单位:市司法局)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常态化开展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排查清理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消除市场壁垒。(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更新“免申即享”政策清单,扩大服务、宣传范围,推动惠企政策“应上尽上、应享尽享、高效兑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数据资源局)

27.规范涉企执法和收费。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改革,推广大数据、无人机等非现场执法检查模式。坚持过罚相当,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更多采用柔性执法方式,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有关部门)持续做好涉企收费清理工作,动态更新涉企收费清单和供电供水供气行业收费项目清单,常态化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金融、行业协会、水电气等领域涉企收费行为,营造良好市场价费环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

以上政策举措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至20251231日。本通知发布之后,如国家、省出台新的政策,按国家、省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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