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25年新增农村低收入人群未做房屋安全鉴定的通知
望峰岗镇、李郢孜镇、唐山镇、杨公镇、孙庙乡、孤堆回族乡人民政府:
为确保农村低收入人群住房安全,现请6乡镇抓紧时间对辖区内以下6类低收入群体已建成的房屋尚未开展安全鉴定的情况,立即组织开展摸排统计工作:
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支出型困难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请于2025年9月19日上午下班前,将汇总统计表报送至我局。逾期未报送的,将视为无此类情况。
附件:《谢家集区2025年以来新增农村低收入人群房屋未做安全鉴定统计表》
2025年9月11日
| 谢家集区2025年农村低收入人群房屋未做安全鉴定摸排表 | |||||||
| 填报单位: | 填报时间: | ||||||
| 序号 | 乡镇 | 村 | 组 | 农户姓名 | 身份证号 | 农户类型(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其他脱贫户/农村低保边缘户) | 备注 |
| 备注:1、统计对象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支出型困难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2、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由民政部门认定;支出型困难家庭、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由乡村振兴会同有关部门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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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40402000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