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镇开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学习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7月29日下午,唐山镇开展《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学习,镇领导班子成员、各村(社区)书记、镇工作人员共30余人参加。
会上,从行政复议的概念、受理范围、复议程序等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部分条款进行了重点学习,针对辖区工作实践问题进行剖析;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参会同志分发《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重点及新增条款摘选。会议强调,一是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突出学习新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亮点内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增强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要规范执法行为,防范行政争议风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明确乡镇内设机构及受委托的执法队不得以自身名义作出影响群众权益的行政决定,避免主体不适格风险。三是要持续加大行政复议法普法宣传力度,多形式、多载体开展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学习宣传法律的浓厚氛围,注重引导群众遇事找法、依法办事。
乡镇政府作为基层依法行政的“最后一公里”,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务必紧扣“实质化解争议、规范执法、便民利民”的导向。通过此次学习,参学人员对新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内容有了更深刻地认识和了解。下一步,唐山镇将持续开展新法学习宣传,严格落实新规范、新要求,持续推进法治唐山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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